5月19日,汉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森文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庆、马晓正、马泽言、郭放军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王怀中,区政协副主席李萍应邀出席会议。副区长罗本军,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人,实到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代表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以票决的形式,通过了《关于全区生态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审议并通过了汉滨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委员会及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还进行了有关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黎晓峰、沈涛为汉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