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沈坝镇中心社区二期安置点及沈坝镇元谭安置点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5-26 09:30 |
一、招标人: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沈坝镇中心社区二期安置点及沈坝镇元谭安置点项目
三、建设地点:沈坝镇老元谭乡政府、沈坝镇社区三组
四、招标方式:按照汉滨区政府(汉政办发【2015】147号)及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住建字【2016】134号)文件要求,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概况:沈坝镇中心社区二期安置点及沈坝镇元谭安置点项目,经汉发改字[2017]505号文批准建设,沈坝镇元谭社区建设用地60亩,安置400户;沈坝镇中心社区二期建设用地60亩,安置420户。概算投资约11980万元。
六、招标内容:工程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即工程招标代理自发布招标公告至草拟工程施工合同资料归档全过程(包含造价咨询)。
七、费用计取:
1、招标代理费用(含造价)计取,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陕价行发[2012]72号文件执行,具体计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交易费为招标人及中标人分担(陕价费调发【2004】40号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交易费标准表)。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业绩条件: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作。
3、其他条件:须参加汉滨区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报名要求: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招标代理资质证书、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十: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5月31日,每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受理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报名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10时00分由招标人准时开始,各投标人持法人委托参会,未按时到场的投标人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汉滨区人民政府网》。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庭荣 联系电话:13209152828
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