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6-08 14:45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汉发改字(2017)21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补助棚改基础设施资金和国开行棚改基础设施贷款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招标人为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湖景嘉苑小区西侧陈家沟沟口。
2.2工程规模:新建地上八层敞开式停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1000平方米,停车位约360辆。
2.3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瀛湖镇中心社区片区棚户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工程项目最高限价: 21944085.24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8 日9:00至2017年 6 月 12 日17:00,登录 http://61.134.45.28/jiaoyi.php,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或在2017年 6 月 8 日至2017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两位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以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报名。另附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 19 日17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市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西路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兴科金地A栋505室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系人:王华明 联系人: 胡永欢
电 话:0915-3207156 电 话: 17792615185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