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坝河镇樟树村鸭鸽山学校至向高春院子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6-08 16:41 |
汉滨区坝河镇樟树村鸭鸽山学校至向高春院子通村公路硬化工程施工招标进行了公开招标。项目法人为汉滨区坝河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东方正博招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8日10:00时完成了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 |
预期中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鼎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239954.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241076.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同春和建设有限公司 |
4236708.00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拟中标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汉滨区坝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