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正文内容

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索引号 公开目录: 招标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6-19 09: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安置房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汉发改字(20161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配套资金和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四栋,四层砖混结构楼房80套,总建筑面积7211.06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永丰村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2015年小配套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工程。

2.3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所涉及的施工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1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建专业省级(含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监理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619日至 20176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总监无在监理承诺书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上述人员拟安排岗位名单(包括岗位、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到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 2017 710 100。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标1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汉滨区瀛湖镇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金川村206

 编:725021                      编:725000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 系 人:李林仓
 话:18909159598                 话:0915-3236366  15769293786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