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合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规范、廉洁、高效开展。近期,汉滨区检察院、汉滨区环境保护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并就案件移送、执法信息交流共享、疑难案件会商等达成共识,依法构筑生态环境保护“防火墙”,为推进辖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两部门经多次联席会议,确定建立了生态环境重大违法案件执法联动工作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及时了解和掌握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情况,发现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商请有关部门及时移送,对生态资源遭到破坏、环境污染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行为和不依法履行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案件,及时介入行政和检察监督手段,加以惩处;环境保护部门在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刑事犯罪线索,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同时,将案件材料同步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接收移送的线索后,对公安机关立案及侦查活动及时跟进监督,切实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努力营造全社会保护生态的浓厚氛围。
衔接机制的建立,不仅使环境违法者无处可遁,也使行政执法工作始终置于检察机关的监督之下,形成了环境执法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无缝对接。
截至目前,对中央环保督查巡视组交办的3起案件及省委环保督查巡视组交办的1起案件进行了会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