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创文办督查组对汉滨区检察院创文工作进行了年中督查,区检察院创文办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署,依照区创文办创文职能工作任务清单的要求,扎实深入推进该院每一项创文工作。在检查的过程中,督导组对该院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氛围浓厚的宣传场景及详细规范的创文资料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拍照作为良好示范给其他迎验单位观看学习。
近年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创文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指标》的具体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夯实责任,完善设施,加大宣传,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着力构建机关创建氛围,积极做好组织领导、监督协调工作,全面落实创建任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尤其在两年复验一次的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测评工作中,保持了全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
在今后的创文工作中,汉滨区检察院将持续抓落实,不断丰富拓展创建内容和载体,全方位、多层次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持之以恒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充分调动全院人力、物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