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2017年应征青年学历集中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8-30 18:33 |
汉政办发〔2017〕18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2017年应征青年学历集中
审核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教体局、人社局、监察局:
《汉滨区2017年应征青年学历集中审核认定实施方案》已经区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汉滨区2017年应征青年学历
集中审核认定实施方案
根据全区征兵工作安排,经区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全区应征青年学历集中审核认定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应征青年学历审核认定工作在区征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体局局长喻楠任组长,由区监察局副局长胡成根、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朱昌东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征兵办、区教体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时间安排
从8月30日开始,至9月3日结束。
1.准备阶段(8月30日至31日),由各镇办武装部对参加政治考核的应征青年进行初审,并按要求上报相关学历证明资料。
①大学毕业应征青年,在学信网统一下载打印个人学历信息认证表(部分从全国征兵网系统查实认证的可不提供,以区征兵办通知为准);
②大学在校生应征青年,提供所在大学就读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本人学生证复印件(部分从全国征兵网系统查实认证的可不提供,以区征兵办通知为准);
③大学新生应征青年,提供高考准考证和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
④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征青年,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⑤中等职业必须完成三年全日制学习,提供毕业照原件。省内中职能从学信网中查询毕业信息;省外中职由本人在9月2日18:00前提供学信网毕业信息报告原件。
⑥没有完成中等职业学习、高中在校生和初中毕业生应征青年全部参加考试;
各镇办武装部将应征青年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统一收集整理,连同花名册于8月31日前准备完备,做好审核认定的准备工作。
2.审定阶段(9月1日至2日),区征兵办将集中2天时间,在人武部由区应征青年学历审核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专人采取检查证件、网上核查、发函调查等方式进行集中审查。
3.公示结果(9月2日)。统一公示审定结果,并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办征兵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应征青年学历认定工作,武装部长和负责领导要亲自负责、具体组织。要加强对应征青年的宣传教育,讲清标准和时限,按时上报资料,确保不误时误事。凡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上报资料,影响应征青年学历认定的,所属武装部长应负全责。
2.要切实强化学历审查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尤其是普通高中的认定,一定要给应征青年讲清道理,只要提供毕业证件,在学籍管理网上查证,就能分辨真伪,坚决杜绝蒙混过关。凡提供假学历、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征青年的入伍资格。
3.各类学历证件属个人重要资料,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一人一袋保管措施,严防丢失。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