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汉滨区人民政府> 要闻动态> 简讯快报> 正文内容

违法偷排被拘留

时间:2017-09-01 14:23  作者:源自:汉滨区环保局

从汉滨公安部门获悉,经调查取证,近日对汉滨区环保局移交处理的涉嫌环境违法,私设暗管偷排行为的嫌疑人汪某依法予以十日行政拘留。

2017年8月8日临晨,市区环保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张滩镇的安康市鑫发洗涤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环评要求,私设管道将生产废水经雨水收集管网直接排出到厂区外500余米的土庙沟,涉嫌私设暗管违法排污。

汉滨区环保局针对其私设暗管违法排污行为,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后迅速立案查处,根据违法事实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15日行政拘留。

 

2017年8月30日,汉滨公安机关依法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汪某执行十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