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兴红社区(原双溪镇兴红社区)8#、9#楼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9-04 10:1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兴红社区(原双溪镇兴红社区)8#、9#楼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7】4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大河镇兴红村。
2.2工程规模:新建兴红社区8#、9#楼雨水管网DN400长332.97米,污水管网DN300长390.17米,给水管网DM50长1260.91米;广场2048㎡;100m³砖砌化粪池4座,砖砌D700雨水检查井14座,雨水口27座,砖砌D700污水检查井51座,给水阀门井3座,水表井1座;新修7m宽道路189m,5m宽道路121m,1.5m宽人行道295米;新建9m高挡墙84m,6m高挡墙75m;拆除原建筑面积8320㎡。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兴红社区(原双溪镇兴红社区)8#、9#楼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85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4日9:00至2017年9月8日17:00,登录 http://61.134.45.28/jiaoyi.php,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彩色扫描件(须体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其中安全员须具备C3证)、执业证件号、身份证号),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17时00分,地点为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西北信息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汉滨区大河镇
邮 编: 725001
联 系 人: 张 培
电 话: 18700534597
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郭茹茹
电 话: 18609159407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