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吉河镇移民(脱贫)搬迁三河村安置点1#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9-11 15:2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吉河镇移民(脱贫)搬迁三河村安置点1#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7)5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和国家专项补助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吉河镇。
2.2工程规模:拟新建1#楼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四层砖混结构;新修社区道路290米,绿化3300平方米,给排水580米,土石方开挖及回填23200立方米。
2.3计划工期: 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 汉滨区吉河镇移民(脱贫)搬迁三河村安置点1#楼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所涉及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700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无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及以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另附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7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吉河镇集镇 地 址:汉滨区金堂东路
邮 编: 725000 邮 编:725000
联系人: 张新广 联系人:李文雯
电 话:15667890101 电 话:13891575530 传 真:0915-8880330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 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