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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贯彻管控新机制 开创控违新局面

时间:2017-09-12 11:16  作者:余涛源自:区征迁办

2016年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工作交由汉滨区负责,汉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不推不诿,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积极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迅速扛起了“两违”管控攻坚战的大旗,在全区迅速形成了接地气、务实高效的“两违”管控工作机制,开创了中心城市“两违”管控新局面,中心城市“两违”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担当,责任到位。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对“两违”管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防控网络,加强巡查,严格执法,形成了区两控办牵头,镇办主责,市国土、规划配合执法,区公安、检察院、法院、监察、供电、供水等为成员单位支持配合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两违”管控工作新机制。

强化保障,机制到位。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镇办主责”的管控工作机制,汉滨区先后制定下发了“两违”管控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经费保障办法、考核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两违管控工作责任主体、执法主体、工作流程、经费保障、奖惩措施等,为深入持续做好“两违”管控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同时,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衔接,确保工作经费足额保障,并按区政府规定各镇办管控队员招聘计划,足额将工作经费拨付到相关镇办,有力的确保了各镇办管控工作高效开展。并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区政府批准公车租赁公司一次性采购,通过租赁方式为镇办配置“两违”巡查车辆16辆,有力的保障了“两违”管控工作高效运转。

强化执法,查处到位。按照“市管存量,区管增量”的工作机制,始终对“两违”行为保持“露头就打,出土就拆”的高压管控态势,有效遏制了“两违”蔓延势头,实现了“两违”建设零增长。截止8月底,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共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448份,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298份,暂扣施工工具118件。共有效管控“两违”763户,其中,制止违建户204户31579.85平方米(拆除违章70户19042.07平方米);查处违法用地559户占地面积181124平方米,建筑面积134255平方米,拆除117户40115.6平方米,恢复用地面积36625.25平方米。

强化考核,奖惩到位。一是强化工作督查。区两控办协调纪检监察部门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镇办“两违”管控工作安排部署、人员到岗、巡查处置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挂号督办、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推诿应付,反馈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止8月底,区两控办下达督办单26份,督办“两违”建设41起。同时,区两控办对各镇办“两违”管控制度建设、台账管理、信息上报、管控成效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制度,有力地促进了“两违”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区两控办成立了“两违”巡查工作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深入各镇办村组(社区)开展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的“两违”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各相关镇办下发问题交办单,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下发问题交办单27份,确保了“两违”管控工作无盲区。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安康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及两违管控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区两控办严格按照考核办法采取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镇办“两违”管控工作成效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按照考核办法予以加分;对不按要求、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区政府交办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的,将在年终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被评为优秀和良好以上等次的单位实行单项奖励;对被评为较差等次的,提请区委、区政府实施责任追究。

强化宣传,氛围到位。为了争取市民群众对“两违”管控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汉滨区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一方面通过召开各种会议的形式,大力宣传“两违”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以及开展“两违”整治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对“两违”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横幅、流动宣传车、制作板报、村内小广播等方式,做好“两违”整治宣传工作,使宣传工作深入村组、深入人心,增强群众对“两违”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有效促进“两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对“两违”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6500份,悬挂宣传标语130余幅,配发车载宣传录音15套,在报纸、网站刊登“两违”新闻稿件150余篇,通过宣传,形成声势浩大的正面舆论环境,形成了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全社会管控的强大合力,有力促进了“两违”管控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