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汉滨区教体局再次组织召开各镇办中心校、公(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和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会议,在分析研判幼儿园安全工作形势的基础上,针对个别镇民办幼儿园暴露出来的违法使用自用生活车辆接送幼儿严重超载行为,对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落实,再次敲响警钟,细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
会议要求,各镇办中心校、幼儿园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引以为戒,克服侥幸麻痹心理,充分认识安全事故的偶发性、危害性,增强对家长负责的良心、对事业负责的责任心,切实把幼儿园安全工作抓紧抓好,从思想上筑起幼儿园安全第一道防线。二要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局机关业务股室的监督指导责任、镇办中心校对幼儿园的管理主体责任和幼儿园园长抓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安全工作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真正形成时时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工作合力。三要日常监管到位,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排除隐患,消除安全工作漏洞和盲点,全力维护幼儿园安全稳定。要加强对校园安全尤其是校车管理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三防”建设,不断提升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巡查监管,严格依法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治理,发现利用民用车辆接送幼儿的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加强食品卫生监管,严把食品采购、储藏、加工关,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加强防疫工作,针对秋季流行性疾病多发的实际,严格入园幼儿接种证备案登记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消杀,有效防止病菌滋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幼儿园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门禁制度,做好高危人群监控,防止他们入园滋事。四要责任追究到位,按照规矩办事,铁腕查处侵害幼儿安全的人和事。凡是对幼儿园安全失察失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