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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教体局周密部署2014年民办教育工作

时间:2014-02-28 17:45  作者:源自:
2月28日下午,汉滨区教体局召开专题会议,对2014年全区民办教育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区教体局领导、涉及民办教育的镇办中心校校长、各民办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全区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会上,通报了全区民办教育机构2013年度年检结果,对江南中心校等4个“2013年度民办教育管理先进单位”,朝阳幼儿园、剑桥英语培训学校等10个“2013年度民办教育先进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朝阳幼儿园、大拇指幼儿园、恒口中心幼儿园分别从不同角度交流了各自的办园经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教体局的5名业务干部分别就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食品卫生管理、安全管理、经费管理、校舍设施设备管理、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局分管领导就民办教育机构双创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各民办教育机构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办学基础能力。民办幼儿园要用好财政补助性经费和奖补资金,加强园舍维修、幼儿食堂改造,增添安全设施设备、教玩具,排除办学安全隐患,保证幼儿园安全运转。镇办中心校要督促各民办幼儿园和文化补习学校做好校舍安全鉴定和消防鉴定,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对拒不做鉴定和不投入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的学校、幼儿园,由中心校责令停止招生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学校、幼儿园,由中心校书面报告区局吊销办学许可证。二要夯实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管理措施。各中心校要切实负责,做好辖区内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指导工作,严格监管辖区内未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办学。要按照领导包片、股室联镇办责任制的要求,将民办教育机构纳入统一检查,共同维护民办教育的办学秩序。三要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办学标准》、《幼儿园办园标准》、《幼儿园发展指导纲要》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水平。要严格规范编制班级,配备足额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标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建好账务,定期公布伙食费用,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同时,要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舍、设施设备、交通、消防、食品、防意外事故、传染病防治等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师生安全。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幼儿,严禁寒暑假、法定节日办班补课。要加强对教师业务的检查指导,强化教学效果评价,创设高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和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