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督学挂牌督导校、园工作常态化,确保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取得实效,汉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立足新常态,细化措施,建立机制,严格管理,强化履职,着力推动全区教育督导事业新发展。
教育督导责任区是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作着力点。2014年初,汉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了第三届督导队伍机构,共聘任督学153名,划分9个教育督导责任区,建立了挂牌督导制度。为促使责任督学耕好自己的“责任田”,今年,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又调整了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分工,并进一步明确责任督学工作基本职责、具体要求,精心实施重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工作针对性与实效性。规定了督学到包联校、园开展督导工作的最低次数,每次督导必须落实“六个一”要求(听评课1次,与教师谈话1次,与学生交流1次,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建议1次,向督导责任区组长报告督导情况1次,提供督导问题记录单一份),并认真做好随访记录。填写《督学工作日志》,专项督导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内容、有反馈,并形成现场督导报告。各督导责任区每学期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供书面督导报告,年终对责任区督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二是重视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于被督导学校应整改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责任督学要跟踪回访督导;对督导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督导责任区提出意见,督导部门视情况下发整改意见书。三是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将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责任督学的培训,定期召开培训会和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各责任督学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积极创造工作条件。要求各镇办中心校及各校、园要全力支持配合责任督学的工作,为责任督学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经费,确保督学正常开展工作。五是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被督导学校班子建设、校长考评表彰、教师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要充分征求责任督学的意见。每年由责任督学对被督导学校组织一次社会综合评价,作为学校综合考评重要依据。六是建立奖惩机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督导责任区及责任组长进行年度考核,各督导责任区对责任督学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督学进行问责并调整,对优秀个人和先进督导责任区进行奖励。同时,规定对督导意见和建议整改不力的学校,督导责任区及责任督学有权提请教育督导部门进行追究问责,从而使责任督学督导工作“有为”、 “有威”、“有效”。(袁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