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招标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0-09 11:3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资金计划已由安康市水利局、安康市财政局安水保发[2017]22号文件下达,招标实施方案已由汉滨区水利局以汉区水计字[2017]149号文件进行了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招标人为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汉滨区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主要包括:造经济林、荒山造林、道路绿化、水保长廊等工程,工程投资约271万元。工期90日历天。
3.标段划分
汉滨区2017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即:
Ⅰ标段:汉滨区2017年度龙须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
Ⅱ标段:汉滨区2017年度三条岭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含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申请人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市大桥路兴科金地小区B-402室)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二维码可扫描识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胶装成册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原色印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各界导报》及《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地 址: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
代理机构:陕西润泽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大桥路兴科金地小区B-402室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915-3231277 15596121937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