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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毕宗让黎想同志分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毕宗让黎想同志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区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17〕16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10-11 11:36

汉政发〔2017〕16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毕宗让黎想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毕宗让同志增加分工、黎想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毕宗让(挂职):增加协管区金融办。

  (挂职):协助罗本军、冯荣平同志工作,侧重协助负责城东新区、工业经济和五里工业集中区建设工作。

其他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71010

抄送:市政府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