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2017年脱贫攻坚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0-09 17:23 |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排名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单位 |
预期中标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银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1899605.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陕西虹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98583971.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7602377.00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
中标候选人 |
项目 经理 |
注册证号 |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银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杨洒 |
陕261111228942 |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虹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许庆武 |
陕261151670499 |
第三中标候选人:亚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王世平 |
陕261101231277 |
3、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拟中标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13891596000
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8609159407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