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挡护(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1-29 09:5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挡护(墙)建设项目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汉发改字(2016)1121号文和汉发改字(2017)2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内。
2.2工程规模:一级挡土墙、二级挡土墙、挡坡以及护面墙。
2.3计划工期:90天。
2.4招标范围:汉滨区瀛湖镇永丰村安置点挡护(墙)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35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11月29日至 2017年12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等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及上述人员拟安排岗位名单(包括岗位、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到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现场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 17 时 00 分,地点为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瀛湖镇 地 址: 安康市东大街2号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系人: 郭主任 联系人: 李虹雨
电 话: 18909159598 电 话: 18509159043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汉滨区瀛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