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命名公示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12-19 09:53 |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汉滨区人民政府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新民风建设工作要求,区发改局(物价局)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全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经初核、实地检查、领导小组审查,并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开展了公众微信网上投票活动(从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8日上午9.00止)。根据投票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并参考相关评审标准,汉滨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对汉滨区阳光医院等19家拟命名“价格诚信示范单位”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汉滨区阳光医院
安康骨伤医院
安康华西妇产医院
安康市汉滨区时代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开元商城安康有限公司
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
陕西兴科房建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汉滨区恒口镇陈家营村卫生室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汉滨区初级中学
安康城市建设开发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汉滨区新城社区服务中心
安康市百草堂医药有限公司
汉滨区朝阳幼儿园
汉滨区建民办事处卫生院
陕西省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滨区恒口镇卫生院
汉滨区恒口高级中学
陕西安康双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说明事项:
1.公示期限: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
2.在公示期限内,如有意见建议,可来人、来电向汉滨区物价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明确具体。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人、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3.联系电话:0915-323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