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安康汉滨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在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汉滨区4个镇、1个社区、6个食品生产企业、4个食品商店、17个餐饮服务单位、22个旅游景区农家乐,获得“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标志着汉滨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迈出关键步伐。
为了确保群众舌尖上的食品安全,汉滨区把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从2017年6月开始正式启动“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该区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群防群控”原则,立足汉滨实际,积极落实“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汉滨区累计完成食品快检824批次,抽检342批次,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食品已全部立案查处。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26户,食品经营户1268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6份,监督意见书376份,查办违法案件16起,发放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85份,小餐饮经营许可证1657份。无害化处理病害猪102头,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5处,查获私屠滥宰猪肉1400公斤。累计查办各类食品安全案件327件,罚没款137.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起,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净化了食品市场,有效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汉滨区的食品安全不出问题。汉滨区先后获得陕西省工商局“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安康市工商局“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安康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