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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文件名称 1-6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7-21 08:33

2017年1-6月案件查处目录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

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食罚201641号

安康市汉滨区秦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秦远餐饮有限公司

秦云

安康市汉滨区秦远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过期啤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安汉)市监食罚2016179号

刘杨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刘杨

刘杨

刘杨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安汉)市监食罚[2017]1号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汉滨区曹永文干货商行

曹永文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经营的预包装食品;

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安汉)市监食罚[2017]2号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汉滨区安红干货商行

周安红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10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1款第5项、《行政处罚法》第27项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安汉)市监药罚[2017]3号

生产、销售劣药(首乌藤)案

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陈吉平

生产、销售劣药(首乌藤)案

没收违法所得。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49条第1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4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安汉)市监食罚{2016}129号

经营过期食品案

月满大江巴山西路店

明辉

在该店吧台内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啤酒)

1、没收违法经营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

(安汉)市监食罚{2016}131号

无证经营案

巴蜀小龙坎火锅店

赵德莲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

(安汉)市监食罚{2016}128号

无证经营案

宝玉服务中心

王朝宝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9

(安汉)市监食罚{2017}126号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小老湘餐饮有限公司

刘馨瞳

该店采购的食品原料(黄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没收违法经营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0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2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金煜餐饮有限公司

张胭

该店经营无中文标识的预包装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1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3号

无证经营案

融华酒店有限公司

林升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2

(安汉)市监食罚{2016}130号

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蔡代平

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1、没收违法使用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3

(安汉)市监药罚[2016]227号

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

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福康大药房

张慈兵

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2、处以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4

(安汉)市监药罚[2016]226号

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

安康市汉滨区国信药房

姚燕琴

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2、处以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5

(安汉)市监药罚[2016]228号

销售劣药及从无证处采购药品

安康市汉滨区长寿医药集团连锁有限公司康宁分店

柯涛

销售劣药及从无证处采购药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2、处以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6

(安汉)市监药罚[2016]229号

无证经营药品

周松

周松

无证经营药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2、处以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17

(安汉)市监食罚[2016]098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西坝朱兆兰鸭脖店

朱兆兰

生产经营的卤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0.30g/kg,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8

(安汉)市监食罚[2016]100号

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亿家农产品批发部

王功义

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0.19g/kg,不符合标准,未履行索证索票手续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六十五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安汉)市监食罚[2016]254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中心店

成小康

经营的陕北白扁粉铝的残留量为550.9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

(安汉)市监食罚[2016]255号

未标明相关信息以及加工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吉河镇兴云长寿粉

张新云

加工销售的长寿鲜粉铝的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五十三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1

(安汉)市监食罚[2016]30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蔬果源蔬菜销售有限公司

李清安

经营的亲亲果冻(散装称重)6.72斤超过保质期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

(安汉)市监食罚[2017]052号

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汪德春豆制坊

汪德春

加工豆腐干使用的“伊例家”复合调味酱料(红烧酱料),含有日落黄成份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的,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

(安汉)市监食罚[2017]055号

经营重金属污染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李毅

销售的思味淡干鱿鱼镉的检验结果为2.5mg/kg,不符合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4

(安汉)市监食罚[2016]098号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西坝朱兆兰鸭脖店

朱兆兰

生产经营的卤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0.30g/kg,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5

(安汉)市监食罚[2016]100号

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亿家农产品批发部

王功义

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0.19g/kg,不符合标准,未履行索证索票手续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六十五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8号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石英蒸面店

石英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豆芽)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27

(安汉)市监食罚[2016]259号

无证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罗冬成粉条加工小作坊

罗冬成

未取得许可证加工玉米粉丝,销售的红薯粉条(禹州市民盼薯制品有限公司)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没收无证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没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所得。3、处以罚款。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八)项,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28

(安汉)市监食罚[2017]051号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安康爱佳商贸有限公司

江德高

圆粉铝的残留量检验结果为286.7mg/kg(标准指标≤200mg/kg),不符合标准

1、没收不合格圆粉。2、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29

(安汉)市监食罚[2017]056号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王付连

王付连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30

(安汉)市监食罚2016152号

刘开贵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

刘开贵(开心副食干菜批发部)

刘开贵

刘开贵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1

(安汉)市监食罚2016155号

汪德虎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

汪德虎(张滩镇汪德虎商店)

汪德虎

汪德虎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2

(安汉)市监食罚2016158号

高景位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

高景位

高景位

高景位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3

(安汉)市监食罚2016160号

赵正巧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赵正巧(吉河镇人人乐购超市)

赵正巧

赵正巧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4

(安汉)市监食罚2016161号

杨宗昌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杨宗昌(多鑫烟酒商贸行)

杨宗昌

杨宗昌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5

(安汉)市监食罚2016164号

段小静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段小静(子博商行)

段小静

段小静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6

(安汉)市监食罚2016165号

李闯闯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李闯闯

李闯闯

李闯闯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7

(安汉)市监食罚2016166号

王敬丽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王敬丽(东锦园商行)

王敬丽

王敬丽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38

(安汉)市监食罚2016169号

皮以明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 不符的食品案

皮以明

皮以明

皮以明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39

(安汉)市监食罚2016171号

陈显桥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 不符的食品案

陈显桥(小陈生活超市)

陈显桥

陈显桥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0

(安汉)市监食罚2016172号

李付兵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 不符的食品案

李付兵(付兵便利超市)

李付兵

李付兵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1

(安汉)市监食罚2016159号

汪德云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汪德云

汪德云

汪德云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2

(安汉)市监食罚2017057号

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安康市汉滨区胡氏纯粮酒坊

胡娇敏

未取得许可证加工包谷酒、高粱酒等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原料;2、没收违反经营的食品;3、处以罚款。违反了《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3

(安汉)市监食罚2017140号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红色记忆酒楼

陈术明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1、没收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44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7

无证经营案

极味食客餐厅

邹茹梅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

处以罚款。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5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9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缘来网咖

薛钦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天第一款第二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6

(安汉)市监食罚2017141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厨先生水晶焖锅餐饮店

李忠东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7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5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汉釜宫餐厅

李江林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8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4

无证经营案

郝阳酥麻辣锅店

郝栓阳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49

(安汉)市监药罚20174

从无证处购进药品案

汉滨区康平诊所

陈建桥

从无证处购进药品

1没收从无证处购进的药品

2处以罚款

违法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0

(安汉)市监药当罚20175

未建立真实有效的购进查验制度案

汉滨区天和诊所

王海波

未建立真实有效的购进查验制度

 

警告。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1

(安汉)市监药当罚20176

未建立真实有效的购进查验制度案

汉滨区务滋堂诊所

余本金

未建立真实有效的购进查验制度

警告。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2

(安汉)市监药当罚20177

未建立真实有效的购进查验制度案

汉滨区汇康诊所

董谦让

未建立真实有效的购进查验制度

警告。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3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6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巴山烧鸡公火锅店

张伟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54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1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伟龙餐饮有限公司

王伟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55

(安汉)市监食罚[2017]115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麦克风饮品店

任涛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56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4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好时光自助餐厅

邱丽君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57

(安汉)市监食罚[2017]135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南宫阁饭店

李志刚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58

(安汉)市监食罚[2017]060号

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案

汉滨区鑫晨商行

郑金浪

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59

(安汉)市监食罚[2017]061号

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销售案

汉滨区恒口恒仁超市

何  敏

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60

(安汉)市监食罚[2017]01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汉滨区正屏食尚农家乐

彭忠森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61

(安汉)市监食罚[2017]09号

使用假劣药及过期保健用品案

汉滨区济世诊所

高杰

使用假劣药及过期保健用品案

1.没收违法使用的假劣药品及保健用品;2.处以罚款 。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三)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62

(安汉)市监食罚[2017]08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天亿商务有限公司壹三五概念餐厅(玉林串串香)

刘平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63

(安汉)市监食罚2017161号

安康市铂顿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安康市铂顿商务有限公司

张斌

安康市铂顿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4

(安汉)市监食罚2017162号

张晓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经营无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张晓莉
(安康市汉滨区施惠商行)

张晓莉

张晓莉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5

(安汉)市监食罚2017180号

张元广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张元广

张元广

张元广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及违法所得;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6

(安汉)市监食罚2017181号

陈伟利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陈伟利
(汉滨区帝豪名酒商行)

陈伟利

陈伟利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7

(安汉)市监食罚2017182号

王芬芳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王芬芳
(安康市汉滨区王芬芳广场商行)

王芬芳

王芬芳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8

(安汉)市监食罚[2017]066号

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案

安康市青莲饮料有限公司

沈代青

未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

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9

(安汉)市监食罚[2017]070号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程涛粮油店

程涛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处以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0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7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蒸功夫汤包店

郭发旭

经营亚硝酸盐超标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1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3号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铂金汉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朱海珊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以罚款。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2

(安汉)市监食罚{2017}113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育英中等职业学校

王本周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3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5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秦傅家凉皮店

周治明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4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8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益源长音乐餐厅

周春雄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5

安汉市监药罚[2017]204号

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

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连锁有限公司文昌路分店

仇海银

销售假药(非药品冒充药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6

安汉市监食罚[2017]205号

经营超保质期及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安康市汉滨区福康水产干货行

钟丽娟

经营超保质期及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7

安汉市监药罚[2017]061

经营超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安康市福康农场品有限公司(福康莱e购020电商平台)

魏永建

经营超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8

安汉市监药罚[2017]206号

销售劣药及从无证处采购药品

安康市健康医药有限公司

刘凤

销售劣药及从无证处采购药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

2、处以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三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79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2号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顾氏民居

顾晓东

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处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0

(安汉)市监食罚[2017]148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老东关马家豆花店

马超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油条)的食品

处以罚款。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1

(安汉)市监食罚[2017]109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贤珍餐馆

汪祖贤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油条)的食品

处以罚款。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1

82

(安汉)市监食罚[2017]110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恒口诚鑫早点

张芳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油条)的食品

处以罚款。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3

(安汉)市监食罚[2017]077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江北分店

孟大斌

经营的利元嘉兴香粽(豆沙)含有糖精钠,不符合SB/T10377-2004《粽子》的要求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4

(安汉)市监食罚[2017]167号

张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小天鹅火锅餐厅

张愉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过期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5

(安汉)市监食罚[2017]170号

陕南香餐饮有限公司金地华府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陕南香餐饮有限公司金地华府

曾林

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6

(安汉)市监食罚[2017]174号

石合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优汁妙饮店

石合猛

石合猛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过期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87

(安汉)市监食罚[2017]175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胡林河

安康市汉滨区美食美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过期食品)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2017.6.16

 

88

(安汉)市监食罚[2017]183号

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食品案(假冒白酒)

安康市汉滨区文艳商行

王文艳

王文艳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的食品案(假冒白酒)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2017.6.21

 

89

(安汉)市监食罚[2017]209号

使用超过有效期保健用品案

安康市汉滨区筋骨堂中医诊所

唐大财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保健用品

1、没收过期保健用品;

2、处以罚款。

违反《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90

(安汉)市监食罚[2017]207

使用假药(中药饮片)案

安康市汉滨区承堂诊所

任厚兴

使用假药(中药饮片)

1、没收假药;

2、处以罚款。

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药品管理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15日内

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