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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康市报考成人高校护理类专业考生名单公示

文件名称 2017年安康市报考成人高校护理类专业考生名单公示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9-30 11:36

为了维护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根据《2017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7〕25号)报考条件要求,现将2017年安康市报考成人高校护理类专业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9月30日至10月13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在法定工作日实名举报,凡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公示后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上交本人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不得发给准考证,并取消报考资格。

3. 考试结束后,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复核考生证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复核情况通告有关部门。

举报电话:安康市招生办 0915-3207779          汉滨区招生办 0915-3212432

附件:2017年安康市()报考成人高校护理专业考生名单 

 

 

汉滨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