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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红十字博爱送温暖” 募捐活动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开展2018年“红十字博爱送温暖” 募捐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7-053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12-22 14:52

汉红发〔2017〕10号

 

关于开展2018年“红十字博爱送温暖”

募捐活动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驻安康中心城区各单位、广大市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扶贫工作时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新民风建设,共建和谐新汉滨,依据中国红十字总会中红字[2017]45号文件和陕西红十字会陕红发[2017]78号文件要求,汉滨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汇聚社会各界力量,广泛筹集善款,在人道救助领域为党委政府分忧、为贫困群众解难,为助力脱贫攻坚及和谐汉滨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募捐范围及救助对象

1、募捐范围:区直各部门、驻中心城区各单位、广大市民。

2、救助对象:全区贫困留守儿童、城乡贫困户、贫困大学生和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体。

三、活动主题

红十字博爱送温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博爱送温暖”募捐活动联系人员名单上报区红十字会,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博爱送温暖”募捐活动。

(二)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单位将下发的“博爱送温暖”募捐倡议书(详见附件)在本单位显眼处张贴,召开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安排动员,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博爱送温暖”募捐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网站等形式,树立“人人可慈善”的现代公益理念,实现全员参与,积极搭建捐赠方与受益方互动交流的平台。对募捐活动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投稿,做好宣传报道。

(三)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上缴工作,及时公布募捐单位和个人名单,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并务必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募捐的款物上缴区红十字会。

联系人:徐起荣,联系电话:0915-3213152,手机:15336273161,QQ:877464198。

   

附件:2018年“红十字博爱送温暖”募捐活动倡议书

 汉滨区文明办     汉滨区红十字会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

2018年“红十字博爱送温暖”募捐活动

   

 

各爱心单位、爱心人士:

2018年“双节”将至,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祥和温暖的节日是党委政府最大的牵挂,也是红十字会“作为党委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的职能体现。为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推进新民风建设,共建和谐新汉滨,依据中国红十字总会中红字[2017]45号文件和陕西红十字会陕红发[2017]78号文件要求,汉滨区文明办、区红十字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合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为此,特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动员全社会奉献爱心,筹集善款及救助物资,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感受党委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本次募集的善款及物资将全部用于以下人群:留守儿童、城乡贫困户、贫困大学生、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众。

“爱人者,人恒爱之!”。您的慷慨解囊将被他人铭记于心,您的乐善好施将永远被他人尊重,您撒下的虽是点滴温情,成就的却是高尚的人生品德。在此,感谢您的爱心和真情,祝您健康、平安、幸福!

一、捐赠善款方式如下:

1、银行转账:将善款转入或存入汉滨区红十字会捐赠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安康分行营业部,账号:6100 1663 7110 5250 1218,转账时请备注“红十字博爱送温暖”。

2、上门收取:拨打汉滨区红十字会赈济股办公室电话(3213152),由工作人员上门收取。

二、捐赠实物方式如下:

1、类别:(1)取暖衣物:包括棉衣、棉被等,要求全新,不接收二手衣物。(2)粮油类:保质期内未开封,包装完好。

2、捐赠方式:直接送达或快递到汉滨区红十字会(培新街61号)。

三、汉滨区红十字会对捐赠善款及物资(按实际价值)统一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四、募捐款物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

五、汉滨区红十字会郑重承诺:

1、详细登记每份爱心捐赠。

2、捐赠款物数额、救助对象名单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汉滨网、汉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徐起荣,联系电话:0915-3213152,手机:1533627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