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18-01-29 10:59  作者:源自:

汉滨区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8号),设立区科学技术局,为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落实中省市区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规划。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汉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中、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

(三)研究制定全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编制区本级科技三项经费的预算方案;负责组织和各项科技专项费用的使用计划。

(五)研究制定加强全区基础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技合作、成果的包装和申报、成果的推广和运用以及科学技术奖励等工作;负责属地管理项目的评选、论证、承担单位的确定以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六)负责全区高新技术事业发展;负责指导科技企业的审定发展和培育创新工作;服务指导企业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指导服务全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专利申请和申报工作,切实将专利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七)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下乡工作,科技特派员选派及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负责重点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负责科技专家大院、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开发中心、科技信息中心、专业合作社等研发平台和中介组织建设。

(八)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全区科技考察、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加强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培训、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各类科技统计等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全区富硒食品产业开发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科学技术局内设4个股:

(一)政办股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秘和公文管理;承担会议组织、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财务和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安全卫生以及各类后勤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级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局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群团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科技计划与成果管理股(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区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项目发展计划,研究拟定科技发展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并协同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经费配置建议;负责本区承担的国家、省、市安排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向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监督检查和验收科技项目的实施工作;协助组织回收有偿使用经费;指导全区各类科技机构的建设;负责全区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奖励工作和科技进步奖项的申报、评审、奖励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应用;组织协调全区技术交易活动;负责技术市场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等中介和服务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技术合同仲裁机构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全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在本区举办科技展览会和科技学术会议等相关工作;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工作;

(三)工业科技发展股(知识产权办公室)

负责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事业;负责编制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负责指导科技企业的审定发展和培育创新工作;服务指导企业新产品研发,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指导服务全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专利申请和申报工作,切实将专利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的申报、统计工作。

(四)农业社会科技发展股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和科技平台,促进农业发展;组织协调重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基地建设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的科学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科技管理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参与组织农业技术项目的论证;负责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组织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论证、开发与推广;组织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和现代农业综合科学试验示范基地(点)建设;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扶贫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下乡等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和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选派及科技特派员基层创新创业行动;负责全区富硒食品产业开发等相关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五、其他事项

管理汉滨区地震办公室。汉滨区地震办公室为区科学技术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拟定本级政府防震减灾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区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综合防制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抗震设防备案等工作;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地震监测预报,震情灾情速报工作;负责组织震害预测工作,根据上级授权负责区内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行政执法;拟定区政府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检查其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的减灾意识。

六、附则

(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32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