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招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8号),设立区招商局,为主管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参与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和受理客商投诉工作。
(二)承担区委、区政府安排的招商引资任务。负责全区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策划、论证和储备,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协调和洽谈,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
(三)参与策划重大产业项目,负责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和考核办法,参与全区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的考核认定。
(四)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和信息的管理、汇总统计,通报全区招商引资情况和进度,指导协调镇(办)和区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收集建立招商网络。
(五)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筹备及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参与省内外大型招商引资活动。
(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招商局内设3个股:
(一)政办股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和政务工作协调、督办。承担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机要保密和文书档案、信息宣传、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及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大型招商活动的策划、筹备和布展,以及各项工作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督办;负责后勤服务工作。
(二)业务股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储备;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下达及考核认定;拟定全区招商引资规划、政策和办法,组织实施全区各类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包装、编制项目投资指南和项目手册,搜集整理区情资料,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客商信息档案,建立更新汉滨招商网;负责指导和培训全区招商业务人员、招商引资项目业主,外来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年报统计工作,建立电子台帐;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统计、通报和重大招商活动项目的签约等工作。
(三)投资促进股
负责农业产业、工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旅游业和其它公共服务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配合区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项目的论证、策划和推介工作;负责接待外来投资商,介绍投资环境,提供相关咨询与服务;履行对外来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协调处理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组织协调或代为办理投资项目各项注册、登记及审批手续;组织开展改善投资环境的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对投资环境进行评价;受理招商引资投资企业在设立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投诉和纠纷,协调有关部门调查和查处侵犯外来企业的不法行为,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招商局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四、附则
(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915-3189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