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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30号 有效期五年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2-24 17:59

汉政办发〔2018〕3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通知》(安政办函2018〕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