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109号 有效期五年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5-25 17:33 |
汉政办发〔2018〕10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滨区区级重点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
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镇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加快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特制定《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 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五里镇、流水镇、瀛湖镇、关庙镇、关家镇、双龙镇、大河镇、茨沟镇、谭坝镇、县河镇、吉河镇、洪山镇、石梯镇、牛蹄镇共14个镇。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机制、规范管理、产业集聚、功能提升、文化特色、宜居环境、项目建设、城镇化水平8大类,共26个小项。
三、评分要素
采取百分制考核,其中:工作机制、文化特色、城镇化水平各10分;规范管理、产业集聚、宜居环境改善各15分;功能提升20分;项目建设5分。
(一)工作机制健全(10分)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有重点镇建设三年目标计划;重点镇建设有年度工作安排,有具体项目建设计划,有阶段性推进措施,工作成效明显。
(二)管理规范加强(15分)
各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完成镇区控制性详规和重要地块的
修建性详规;结合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完善村庄布局规划,
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逐步建成镇区总体规划展示模型。
加强重点镇建设施工和管理,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办证率达100%,“两违”现象有效遏制;档案管理良好。
(三)产业集聚加速(15分)
积极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形成“一镇一品、一村一业”特色产业。
(四)功能提升加快(20分)
城镇形态逐步向“三区一园”发展(工业集中区、商贸服务区、生活居住区、生态农业园),2018年基本形成“三区一园”格局;集镇路网建设进一步完善,主要道路畅通,供电、通信、路灯、供水、污水处理等同步实施;按照“七个一”(一条示范街区、一个休闲广场、一套简易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一个文化卫生服务站、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一个标准化公厕、一个基本规范的农贸市场)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旧镇区改造,开展镇中村改造,引导镇区集中居住。
(五)文化特色彰显(10分)
挖掘镇域地方文化特色,因地制宜,注重培育;保护镇村文化传承、自然资源和历史遗存,延续城镇文脉;大力推进镇村文化建设,健全文化服务体系和网络。
(六)宜居环境改善(15分)
整治规范清理主要巷道环境卫生,着力整治乱堆、乱放、乱倒、乱排、乱涂、乱画、乱占、乱建八乱现象和残缺的围墙、圈舍及马路市场,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加强集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公共场所、集镇出入口日常监管工作,建立环境
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加快城镇生产、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85%以上,道路硬化率达到85%以上,绿地率不小于25%;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
(七)项目建设(5分)
重点镇集镇建设年度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
(八)城镇化水平(10分)
重点镇城镇化率增长不低于 2个百分点。
四、考核组织
重点镇考核工作由区重点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牵头负责,会同区考核办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实行“动态考核,年度评比,奖励先进,以奖代补”政策,即:“每年从城维费中列支100万元,用于重点镇建设工作年终考核奖补,奖补资金用于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和集镇管理。副中心镇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依据市考核结果各奖补10万元;区级重点镇年终考核前三名各奖补10万元;“五镇十村”年终考核前五名各奖补10万元”。对于没有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建设投资目标任务的重点镇,区委、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两名的或出现重大不良影响的镇记不良记录一次,其考核结果纳入各镇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本办法由汉滨区副中心镇和区级重点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附件: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 建设工作考核指标评分表
附件
汉滨区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五镇十村” 建设工作考核指标评分表
类别 |
序号 |
项 目 |
工作内容及指标 |
分 值(分) |
具体考核办法 |
考核 得分 |
|
工作 机制 |
1 |
组织机构 |
成立重点镇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分工和具体责任人。 |
2 |
10 |
未成立组织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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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年工作目标 |
制定出台重点镇建设三年工作目标。 |
3 |
未形成工作目标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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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年度计划和阶段措施 |
年度有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年度项目建设、建设规模、工程安排、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等。建立定期推进机制,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效。 |
3 |
仅形成书面意见,未采取推进措施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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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考核机制 |
建立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有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奖惩办法。 |
2 |
未建立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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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管理 |
5 |
镇总体规划 |
完成镇总体规划修编,并完成报批。 |
2 |
15 |
调研、编制、论证、报批各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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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完成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
2 |
调研、编制、论证、报批各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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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要块、重点项目修建性详规 |
重要地块、重点项目的修建性详规要细化到建设方案。 |
2 |
调研、编制、论证、报批各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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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村庄布局规划 |
优化村庄布局规划,结合重大项目推进集中居住。 |
2 |
完成布局规划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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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书两证”办理 |
加强镇区建设施工管理,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办证率100%。 |
2 |
未按规定核发一书两证的,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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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建设工程严格按施工程序施工,违章建设及时得到查处。 |
3 |
违章建筑查处不力,影响较大的,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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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档案管理 |
对建设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有固定场所储存,有专人负责。 |
2 |
未按规范开展建设档案管理的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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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集聚 |
12 |
“一镇一品” |
加强主导产业培育,形成“一镇一品”特色。 |
15 |
15 |
参考区相关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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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提升
|
13 |
城镇形态 |
完善城镇形态,推进“三区一园”(工业集中区、商贸服务区、生活居住区、生态农业 园)建设, 2015年基本形成“三区一园”格局。 |
4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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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形成“三区一园”形态的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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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路网建设 |
完善城镇路网建设,主要道路畅通,供电、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同步实施。 |
3 |
路网建设较为完善的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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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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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镇区“七个一”工程 |
加快推进镇区“七个一”(一条示范街区、一个休闲广场、一套简易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一个文化卫生服务站、一个便民服务中心、一个标准化公厕、一个基本规范的农贸市场)工程,2015年启动,2016年基本建成。 |
6 |
|
“七个一”工程建设形象均良好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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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旧镇改造 |
加快把环境影响较大的旧街民居进行改造,开展“镇中村”的改造建设。 |
4 |
按实际进度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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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集中居住 |
引导集中居住。 |
3 |
至少有一个相对成形的农民集中居住地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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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特色 |
18 |
特色培育 |
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形成各镇自身特色。 |
3 |
10 |
对镇村特色保护不力,形成破坏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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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保护传承 |
依法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展现文化底蕴,延续城镇文脉。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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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文化建设 |
大力推进镇村文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小城镇文化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 |
4 |
文化和服务体系网络不健全,适当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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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宜居环境 |
21 |
绿色建筑 |
进一步推进节能技术体系,科学发展LED灯光照明、回水使用等节能应用技术。 |
3 |
15 |
结合村庄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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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环境改造 |
整治规范清理主要巷道环境卫生,建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重点推进镇区公园绿地、街头绿地、道路绿化、节点绿化及核心区景观建设。 |
4 |
||||
23 |
村庄整治 |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五化三有”成果( 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卫生洁化、河沟净化、环境美化和有公共服务中心、有长效管理机制、有乡村文化),形成长效机制。 |
5 |
||||
24 |
垃圾、污水处理 |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标准要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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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
25 |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
年度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3500万元。 |
5 |
5 |
按实际进度得分,每欠200万元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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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水平 |
26 |
城镇化率 |
城镇化率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以上。 |
10 |
10 |
按实际进度得分,每欠0.2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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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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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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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长: 考核组成员: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