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8〕71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7-06 08:50 |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现将《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