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洪山镇中心镇安置区(石狮段)河堤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10 09:3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洪山镇中心镇安置区(石狮段)河堤工程已由汉滨区水利局以汉区水计字[2018]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6月25日第六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方案解决,招标人为汉滨区洪山镇中心镇安置点(石狮段)河堤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滨区洪山镇中心镇安置区(石狮段)河堤工程
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洪山镇石狮村五堰河上游段。
2.3建设内容:洪山镇石狮村段两岸新修堤防1524.7m,其中:石狮村上段759.2m,石狮村下段765.5m,总投资约600万元。
2.4建设工期:90天。
2.5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Ⅰ标段:石狮村上游段759.2米
(SL0+000.00~SL0+441.89、SR0+000.00~SR0+317.25);
施工Ⅱ标段:石狮村下游段765.5米
(XL0+000.00~XL0+268.54、XR0+000.00~XR0+295.54、XR0+350.00~XR0+551.44)。
监理标段主要内容为:汉滨区洪山镇中心镇安置区(石狮段)河堤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范围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3.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只能对本工程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均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录入信息,评审时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凡参与投标的施工、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信息平台为准;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段申请人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在汉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5.2监理标段申请人于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在汉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
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在汉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 23 日17时,地点为 汉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协会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洪山镇中心镇安置点(石狮段)河堤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汉滨区洪山镇人民政府院内
邮 编: 725000
联系人及电话: 陈工 13992509156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东大街2号
邮 编:725000
联系人及电话:邓工 0915-3228100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