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求汉滨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的函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8-29 10:01 |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区政府拟对《汉滨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汉政办发〔2012〕214号)、《汉滨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汉政发〔2013〕18号)、《汉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备案规定》(汉政发〔2013〕19号)、《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度(试行)》(汉政发〔2013〕20号)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区法制办。
联系人:陈 雅 电话:0915-3213341
邮箱:qfzb0915@163.com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