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吉河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恒华家园二期3、4、5、6号楼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招标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9-17 09:0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河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恒华家园二期3、4、5、6号楼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字[2018]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 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汉滨区吉河镇马坡岭社区二组
2.2工程规模:新建3、4、5、6号楼共4栋住宅安置楼,建筑高度均为54.6m,高层剪力墙结构,总面积71924.26平方米。其中:3#楼地上部分18层面积为9766.73㎡、地下1层面积为516.2 ㎡;4、5、6号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2层,4#楼面积为9784. 36 ㎡,6#楼面积为18344.16㎡,地下面积为10734. 51 ㎡,5#楼建筑面积为22778.30㎡,地上面积为18344.16㎡,地下面积为4434.14㎡。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吉河镇移民(脱贫)搬迁安置恒华家园二期3、4、5、6号楼工程施工所涉及的监理任务。
2.5项目估算价:约13000万元。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附网站截图)。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9月17日9:00时至2018年9月21日17:00时,登录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附法人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报名汇总表(须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两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少配备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三名监理员的身份证号),投标企业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为2018年10月8日15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吉河镇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2号
邮 编: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张新广 联 系 人: 曾行义
电 话:15667890101 电 话:17609255885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