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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进”活动 规范宗教活动管理

时间:2018-11-02 10:47  作者:源自:
 

为落实省宗教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第六督察组1018日对我区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111日,区民宗局召开宗教工作专题会议。就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和“四进”活动进行工作强调和部署。各宗教团体负责人、秘书长和城区周边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首先通报了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在我区调研督查的反馈意见。区民宗局长哈宝军针对我区在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强调:8月份以来,全省宗教领域深度调研、宗教工作自查自纠督查三次到我区督导检查,充分说明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重视,号召与会同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扬爱国爱教的传统,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宗教搭台、经济唱戏””观念;加强爱国宗教团体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体职能;提高教职队伍素质,纯正信仰、遵纪守法,加强本地人才培养锻炼,严把教职人员、外聘教职人员申报关,严格主要教职备案程序;禁止举办各类未成年人经学班、夏令营违背政策法规活动,参加宗教活动不能带小孩;佛道教场所禁燃高香。要求各宗教团体、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加强《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遵纪守法,坚持“导”的思想引导信众,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各宗教团体、各活动场所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珍惜和谐稳定大局,固本强基。切实抵制异端邪说,做好防邪反邪工作。服从属地管理,加强与属地沟通,处理好与属地的关系。徐晓庆副局长就本次会议进行了高度总结,提出落实意见:一是要求迅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二是即刻拉网式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确保“回头看”不出问题;三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用法律规范宗教活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