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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7 16:11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起草和制定履行管理职能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全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监督。

3.负责全区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督;负责全区公共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4.负责受理城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管理。

5.负责城管执法、作业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年度建设管理资金及专项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

6.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7.负责区派驻城市管理局执法机构的协调、管理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夯实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局党委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到基层一线支部督查指导工作30余次、组织各类中心组学习16次、召开党委会议 15 次、开展各类讲党课活动6次,进一步深化“亮牌对标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同时局党委成立了“三项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研究“三项机制”和“追赶超越”有关问题党委会5次、组织有关学习4次、专题研讨4次、利用“三项机制”实施鼓励激励47人、容错纠错1人,组织追赶超越季度点评考核4次,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点评和通报,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

(二)狠抓脱贫攻坚,助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我局包抓建民办徐家沟村、新联村、东山村、月河新村、八树梁村5个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围绕徐家沟村脱贫摘帽重点任务,统筹各包抓村脱贫攻坚工作协调发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干部群众齐抓,不断加强资金投入和项目协调力度,全面完成了各包抓村的数据清洗和年度调整工作。派驻了驻村工作人员15名,向新联村派驻了第一书记、解决了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先后为包抓村协调绿化、道路和活动室建设等20个基础项目,给予直接或间接资金投入30余万元,组织慰问贫困户或贫困党员60余人,解决或聘用贫困劳动力58名。

(三)全面综合治理,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完成。我局局属各单位在加强日常、节假日市容环卫管控的同时,围绕今年“国卫”复检、“国森”迎验工作,积极参与市、区相关单位组织的“百日会战”活动,提前启动应急预案,动员部署全局干部职工牺牲节假日,奋战在双创一线,加强周末、节假日、夜间巡查执法工作,一是举全局之力严管占道经营,截至目前,全局共累计清理流动出店占道经营6300余人次,批评教育19000余人次,暂扣物品3100余件,中心城区出店占道经营、沿街流动叫卖、马路市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二是强化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对施工工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1份,责令停工整顿12家;三是深入开展非法小广告治理,累计实施非法广告电话追呼2100余条,对15人次在城区内张贴小广告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是加强清洗洒水设备、作业机械投用频率,扎实做好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到100%,累计清运无主生活垃圾、建筑渣土车次近900车,清运量5300余立方米,高标准的完成了城区市容执法、垃圾清扫清运、道路清洗及洒水防尘等各项工作,重点时期中心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道路清洁质量达到检查验收标准,保障了“国卫”复检、“国森”迎验工作顺利通过。

(四)发动全局力量,扎实开展环保突出问题整治。为做好环保督察整治工作,我局按照主要领导挂帅,班子成员包案分管的要求,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坚持彻查严管、全面整改、责任追究,对上级反馈的46件环保督查案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针对餐饮污水、烟气污染督察反馈问题,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未实用清洁能源、未安装专用烟道的35户餐饮经营户,分别由主管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由辖区街道办负责持续跟进。同时我局一是加大了道路保洁、垃圾清运频次;二是严格取缔露天烧烤及违规销售、堆放、使用煤炭摊点,有效净化空气质量;三是对未按要求覆盖运输的渣土车辆严管重罚,以降低扬尘,累计查处违章运输车辆670车次;四是严格落实垃圾场作业规程,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

(五)重点项目、双创民生建设项目有序推进。根据区委办《关于下达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计划的通知》(汉办字〔2017〕9号)文件要求,我局承担2项重点前期项目、2项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已通过了市规委会的审批,城东垃圾转运站重点项目主体建设已完工目前等待竣工验收;垃圾场雨污分流与渗滤液处理扩能、羊皮沟老垃圾场存量垃圾污染治理项目,已进入招标阶段;建筑垃圾处理场已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

根据区双创办《关于下达2017年双创民生建设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汉创办发〔2017〕55号)文件要求,我局负责城市环卫设施、精细化管理建设两方面共计8个项目的实施,其中环卫设施方面已完成13个垃圾收集房修建、10个环卫工人休息室修建、8台垃圾压缩车购买、500个垃圾桶购买;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已完成6个执法岗亭购置安装、15辆执法车辆购买、120名城市协管员招录工作、200名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招录工作且月薪增至1480元/月。

(六)加大垃圾费征缴工作力度,保障环卫工作运转。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在服务业、建筑业不景气,费源减少的情况下,我局通过推行网格化收费模式,实行分片包干,夯实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工作责任心,加大收费工作力度。2017年全年共计征收垃圾处理费1691万元,完成全年经济任务,保障了环卫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落实管理责任,保障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岗率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二是规范垃圾场运行管理,达到规范化处理标准要求,尽量减少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提高生产效率,全年规范化处理城区生活垃圾15.8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超过96%,完成了上级制定的生活垃圾处理目标任务;四是认真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垃圾处理场问题整改工作,投资建设了渗滤液应急回灌工程、渗滤液处理技改工程,破损防渗材料及填埋设备更换修复工程;应急调用3台洒水车对调节库渗滤液进行抽运回灌已减少调节库溢排污染环境问题。

(八)创新工作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一是按照“数字城管”建设工作要求,于11月1日启动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一级指挥平台全面试运行工作。二是尝试探索了社会化管理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部分重点道路、区域的环卫作业推向市场化,取得了明显效果。三是推进新媒体宣传手段,申请上线了“汉滨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宣传。四是针对车辆乱停乱放,一方面协调交警部门授权城管公安大队,将人行道上机动车违停纳入公安交管系统统一管理,解决了困扰城市管理多年的难题,另一方面划定“三车”停放线,聘请了“三车”管理员,定点值守劝导、挪移不规范停放的“三车”,随时维护人行道市容和交通秩序,引导人行道车辆整齐停放,不影响行人通行。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区城管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监督检查科、市容管理科4个科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中心、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第一城市管理大队、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第二城市管理大队、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第三城市管理大队。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城管局部门本级(机关)

2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中心

4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第一城市管理大队

5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第二城市管理大队

6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第三城市管理大队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2名;2017年决算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5名,工勤人员2名。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事业编制283名,2017年度决算实有人员26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4636.9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139.27万元,收入总计4776.22万元。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57.0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776.22万元。

1.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4776.22万元,同比16年增253.18万元,原因是城市专项运行经费增加; 2017年度支出4776.22万元,同比16年(减少)113.78万元,原因是2016年有城东垃圾转运站基建项目支出。

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2922.37万元,占总支出61%的比例;项目支出为1853.86万元,占总支出39%的比例。主要由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折旧费用构成,除了保证正常的工资福利费用外,大部分支出表现在商品和服务费用方面,主要支出为环卫运行经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36.95万元,同比16年增长63.55万元,原因是城市专项运行经费增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36.96万元,同比16年减少253.04万元,原因是2016年有城东垃圾转运站基建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本单位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57.0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4776.2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765.4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1101.8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55.03万元。

4.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5.2017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44.2683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0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44.2683万元;因为单位公车改革,无公车运行与维护费用。无公务出国及公务接待费用。

2.本单位2017年度共支出会议费0.97万元,同上年比相比增长77%,其原因是因为我单位为落实数字化城管,将会议室改建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因此需要租用会议室召开全系统职工大会。

3.本单位培训费0.62万元,为公务员网络培训费,同上年相比下降1437元,下降18.8%。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82.75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36.33万元,原因是2017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检,投入费用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27.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16.52万元。

(三)2017年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汉滨区城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