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15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工作,结合汉滨区实际,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区公(廉)租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监管。
(三)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结合汉滨区实际,拟定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监管和业务指导。
(四)负责制定全区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等工作(包括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转让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房屋产权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等);负责安康中心城区规划区外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宣传、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贯彻落实村镇建设规划标准;承担辖区区域中心镇、集镇、村庄(社区)规划技术审查、建设指导和规划监察,并监督其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实施;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按照法律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指导汉滨区区域副中心镇、区级重点镇及新型城镇化的建设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审查、审批区属建筑工程项目报建,核发区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安全生产、质量检测等资质初审和监督管理及执业人员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查处违反建设工程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接受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举报、投诉等;组织或参与我区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相关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
(七)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资金征收管理。
(九)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基金监管;组织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负责绿色建筑推广及绿色建筑评价标示的申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
(十)负责中心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镇办燃气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城镇无害化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指导、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区住建局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脱贫攻坚、追赶超越、党的建设三大任务,以干克难,砥砺奋进,全面完成了年初目标任务。
脱贫攻坚工作走在前列。一是驻村帮扶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危房改造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全年开工建设危改户2443户;竣工1578户,当年脱贫危改户387户,已全部验收入住,累计拨付危改资金3483.64万元,圆满完成年度危改工作任务。
住房保障工作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城市风景、水景湾、新强怡景苑等保障房小区续建1200套限价商品房项目督促检查,严格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实现房屋按期交付使用。创新棚改实施方式、积极开拓筹资渠道,促进了项目实施,争取国开行7000万元贷款,完成棚改1850套。加强对全区公廉租房项目建设分配情况督察,完成了4090套房屋的预分配任务和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加快住房租赁补贴发放,通过三级审核,全年完成新发放补贴450户,累计发放2310户,全年共发放资金232万元。审核确定了中心城区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15户,并公开摇号进行了实物配房保障。
“五镇十村”、重点镇建设取得新进展。完成瀛湖镇天柱山村、关庙镇小李村等8个美丽乡村规划的提升编制工作,成功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6个,省级传统村落32个,两个区域副中心镇年度共完成投资2.7亿元,五镇十村完成投资7.39亿元,7个区级重点镇完成投资3.7亿元。集镇辐射带动功能不断增强,城镇化率稳步提升,全区城镇化率达到55.1%,较上年增长1.6个百分点。
重点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稳中有进。全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23亿元,超额完成当年任务。
房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区房产管理所自2016年10月份成立以来,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对接,大胆创新,搭建并投入使用了汉滨区房屋产权和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及商品房质量保修金管理系统,填补了我区房产信息与专项维修资金、房屋质量保修金管理的空白。成立了汉滨区建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配合局纪检股调解了多个物业矛盾纠纷,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营造良好的和谐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他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区地震局全面完成2017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荣获市级先进单位,创建3所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安全生产常抓不懈,通过建成使用远程监控平台,进一步狠抓行业建筑工地、城市供水、兴安公园管理、燃气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气化安康”稳步推进,城区天然气入户工作进展顺利,五里集镇天然气新增居民用户1000户,工商用户30户;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73件,均及时办结,受到群众好评。建筑劳保统筹费征收超千万,创历史新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卓有成效,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工地、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申报创建2个平安小区和2个平安工地,扎实做好了“民生政法5·20”工作,“两率两度”显著提升。处理各类来信来访81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起,调处了馨雅景苑小区业主的群体访,协调解决了原市城建开发公司退休职工的补差工资等资金4.6万元,维护了系统大局稳定。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紧紧围绕国卫巩固提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健康城市的目标任务,着力做好了创建文明工地、扬尘治理、公园管理、城市安全供水、污水治理等方面工作,牵头完成全区园林式集镇、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生态示范村等创建工作任务,为我市顺利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技术评估做出重要贡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包括行政股室5个,分别为政办股、纪检监察信访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城镇建设管理股(含燃气管理办公室)、建筑业管理股。事业单位13个,全额拨款单位:村镇办、墙改办、保障中心、招标办、质安站、房管所、地震局、两厂(场)办、档案馆;差额拨款单位:规划院;自收自支单位:统筹站、设计院、兴安公园。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4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 |
2 |
汉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
3 |
汉滨区城建档案馆 |
4 |
汉滨区墙改办 |
5 |
汉滨区两场(厂)办 |
6 |
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7 |
汉滨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
8 |
汉滨区房产管理所 |
9 |
汉滨区地震局 |
10 |
汉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11 |
汉滨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12 |
汉滨区兴安公园管理所 |
13 |
汉滨区建筑设计院 |
14 |
汉滨区建筑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汉滨区住建局共设置编制160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44名(含自收自支编制38名);决算实有人员144人(不含设计院,统筹站人员),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27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4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3318.6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部门收入基本都是通过预算下达,其他收入主要反映江华集团对兴安公园人员及办公经费。项目资金根据当年度下达的项目任务收入会有所增减。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部门费用主要由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构成,除了保证正常的工资福利费用外,大部分支出表现在商品和服务费用方面,具体表现在本部门承担的项目资金方面,比如危房改造、城乡社区规划、保障性住房等方面。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减少3308.7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计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67.59万元,农林水(危改)支出800万元,地震事务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人员经费支出900.6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08.16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收入109.4万元,支出10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比上年减少3240.3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计划减少。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4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4.09%,减少原因是车改。
(1)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2辆车已达毁损不能使用,正在办理报废手续;1辆车因公车拍卖失败未下账,暂封存我局车库),产生的公务用车费用为二级单位车辆保险费用;(3)国内公务接待1次、经费总额为0.11万元。
2、 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总支出0.87万元,同比增加35.12%,原因是本年度除召开系统工作会外还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3、 培训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1.57万元,同比下降8.91%,总体原因是专业方面培训较上年减少。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8.06万元,比上年增加85.5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7.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2辆车已达毁损不能使用,正在办理报废手续;1辆车因公车拍卖失败未下账,暂封存我局车库),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