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22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区域内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督查、督办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五)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废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辐射、重金属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核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六)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
(七)承担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全区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定全区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八)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承担全区环境保护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印发实施《汉滨区2017年污染减排项目清单》和《汉滨区2017年污染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五里污水处理厂建设、江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工程;加强江南、江北污水处理厂等国省市控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监管,23家页岩砖厂完善治污设施,完成燃煤锅炉拆改41台、油气三次回收改造21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9家及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家。
(二)深入开展汉江水质保护。印发《汉滨区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新坝、瀛湖、早阳三座水质自动监测站投入使用,加强对重点企业监管和污染整治,开展恒河全流域水质监测分析3次,辖区2个国控断面(瀛湖坝前、老君关),1个省控断面(七里沟)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与2016年同期相比呈变好趋势。
(三)治污降霾成效显著。扎实开展砖厂“冒黑烟”整治,全区23家页岩砖厂全部完成污染治理、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备案验收11家,其余正在组织验收中,划拨300万元统一全区页岩砖厂在线监测第三方运维已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划定重点禁烧镇办和区域,约谈三个镇办主要领导。 1-12月,中心城市优良天数316 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5 天,较省考指标多出23天。
(四)全力推进环保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继续加快推进瀛湖生态治理项目。目前已实施项目55个,占工程类项目总数90.2%,其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等24个项目竣工,完成投资34398万元。二是完成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新建A20工艺污水处理设施6处,购置垃圾清运车、电动三轮保洁车等设施,完成投资1250万元。三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顺利推进。建成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瀛湖、新坝、早阳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投用,区环境监测站通过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五)认真做好环境管理和服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3件,“三同时”验收26家,核发排污许可证10家,办理环保审批事项73件。
(六)环境执法取得突破。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先后开展了页岩砖厂“四有一达标”、危废环境安全检查、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50人次,检查重点排污企业110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6起,立案32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32份,罚款113万元,移交法院4起,移送公安1起,行政拘留1人。二是扎实开展省委环保督察和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办理省委环保督察信访案件150余件,应急物资储备库等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瀛湖网箱清理整顿等32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三是认真组织开展环境信访工作。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434件,办结1271件,办结率88%。
(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签订党廉目标责任书,党日活动深入包抓脱贫村、廉政教育基地,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结合中省环保督查工作进行绩效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6人次进行了诫勉谈话,6人次受到纪律处分。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八)全力开展脱贫攻坚。派驻第一书记常年驻村,建成村级公路15公里,发展特色种植艾叶、拐枣800余亩,为全区46个脱贫村配备垃圾清运车41辆,车用垃圾箱227个、电动三轮保洁车46辆、户用垃圾桶4400个,辐射26个镇办52个脱贫村,惠及贫困人口73293人。
(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争取区委、区政府增加事业编制4个,解决公益性岗位11个,安排复转军人8名。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汉滨区环境保护局机关设办公室和业务股,下属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汉滨区环境监察大队、汉滨区环境监测站、汉滨区瀛湖环境管理所,经费均纳入机关统一核算。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
2 |
汉滨区环境监察大队 |
3 |
汉滨区环境监测站 |
4 |
汉滨区瀛湖环境管理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29人,行政在职6人,事业在职23人。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784.78万元,同比16年减少1891.11万元,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减少; 2017年度支出2759.08万元,同比16年增长2371.79万元,原因是16年进行的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集中在17年进行拨付款项。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308.8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12%;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为2450.2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8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84.78万元,同比16年减少1891.11万元,原因是专项项目资金减少拨款;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9.08万元,同比16年增长2371.79万元,原因是16年进行的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集中在17年进行拨付款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2759.08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为244.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2507.40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7.37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3.29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18%;其中因公出国(境)0人次,共0万元;单位共保有公车3辆,公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与维护12.21万元,同上年相比下降20%;公务接待共1.08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8%,原因是:2017年我局先后接受中央巡视组、环保督查组、省环保巡视组、市环保督查组共计6次全汉滨区大型的环保专项检查活动。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支出会议费9.05万元,同上年相比增长30%,原因是2017年我局先后接受中央巡视组、环保督查组、省环保巡视组、市环保督查组共计6次的大型全区的环保专项检查活动。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出培训费支出0万元,同上年比无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因此未进行绩效管理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308.87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125.01万元,原因是2017年度我局先后受中央巡视组、环保督查组、省环保巡视组、市环保督查组共计6次的大型全区的环保专项检查活动。全区多次开展重点环境污染企业大检查及查处活动,集中查处环境污染案件。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其他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