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政协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4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4:50 |
一、基本情况
政协安康市汉滨区委员会成立于1955年7月,是安康市成立最早的政协组织。先后经过政协安康县委员会、政协安康市委员会、政协汉滨区委员会三次名称演变,至今已历经十五届,有62年历史。62年来,区政协走过坎坷、曲折的发展道路,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行人民政协职能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日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1955年7月27日,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政协安康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7月29日,县政协成立。到1965年5月,县政协历经五届,委员会组成界别由6个增至18个,委员由一届34人,增加到五届时114人。这一时期的县政协在团结全县人民和和各社会力量,完成社会主义和国家的各项任务,发扬人民民主,活跃政治生活以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1965年3月以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政协陷入瘫痪长达14年零4个月。1979年9月,县政协组织机构恢复。从此,县政协工作政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发展变化。政协活动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广。政协自身建设不断的得到加强,内设办事机构逐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履职能力逐步提高、履职成效日益显著。政协组织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 政协安康市汉滨区第十五届委员会现有委员309名,由27个界别组成,共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即文史学习委员会、提案和委员联络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委员会。本届委员会紧紧围绕汉滨区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服务于汉滨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为推动汉滨区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职能
1.围绕汉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围绕汉滨区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区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围绕汉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汉滨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建设事业。
5.密切联系各方面人士,反映他们及其所联系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协助区委、区政府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义,加强廉政建设。
6.调整和处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团结和凝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以及革命的理想、道德和纪律的宣传教育工作。
7.组织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了解情况,就各项事业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建议案、提案和其他形式向区级国家机关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建议和批评。
8.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反映少数民族的意见和要求,为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文化,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增进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维护祖国的统一贡献力量。
9.宣传和协助贯彻执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支持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
10.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
11.加强政协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
12.加强机关党建、干部人事管理和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13.承担上级组织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政治引领,增进思想共识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界别活动和委员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广大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学习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坚持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2、全面贯彻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区委确定的重点任务、重要工作开展履职活动,切实把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
3、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协党组建设,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主动报告重要工作,及时反映重大事项,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4、切实做到“三个结合”。深入学习、领会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要求,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区委全会精神相结合,把自身深学笃用与向各界群众宣传相结合,把推动政协工作与服务全局工作相结合,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和力量,把社会各界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全市追赶超越、引领发展献计出力、凝聚力量。
(二)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建言献策
5、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界别、委员作用,努力形成多元协商主体。进一步健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等协商平台。要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在脱贫攻坚、污染治理等攻坚战中献良策,在加强城东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农村“三变”改革等课题上建良言,进一步丰富协商实践,增强协商能力,推动协商工作扎实开展,推进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蓬勃开展,努力形成多层协商格局。
6、围绕发展大局,开展调研协商。要选准目标,围绕重大改革举措落实和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就汉滨脱贫攻坚、中省市重点项目、旧城改造及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等议题,开展监督性调研议政活动。围绕镇办基层司法体系建设、就我区“三变”改革助推脱贫攻坚、创建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建设、城区周边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全域旅游课题开展汉滨区旅游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探索汉滨区学前教育办学模式、“老东关”民族特色商旅文化建设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项调研。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视察活动。开展脱贫攻坚的就业扶贫、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少数民族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情况、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创建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国家森林城市成果巩固、全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全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开展不同层面的视察活动。
8、积极探索创新民主监督工作。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员的作用,促进民主监督有效开展。建立完善知情明政、权益保障、跟踪反馈等机制,建立民主监督员履职考评办法,加强民主监督员培训,增强民主监督员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督实效,着力推动民主监督在汉滨的生动实践。坚持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真正实现民主监督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
9、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三个百分之百”的办理要求,切实提高提案办理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组织开展提案办理情况集中视察活动,做好提案办理结果有序公开,重视提案协商办理成果的转化与落实,开展提案评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继续实行政协领导和政协常委包联提案办理机制,加强提案督办,努力取得实效。
10、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畅通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反馈渠道,注重挖掘调研视察报告、提案、会议发言中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和针对性建议。做好各界群众特别是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工作。
11、抓好文史工作。巩固提高全省文史工作重点县创建成果,文史“一库四室”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文史资料征集工作,有步骤地完成汉滨老区建设、五里工业集中区建设、全区移民搬迁和老城记忆的史料征集、编纂工作。
12、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积极协调解决履行职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在政协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同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宗教界人士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
(三)注重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13、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按照“严管厚爱”的原则带好政协委员队伍。建立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委员履职评价机制,充分运用好《汉滨区政协委员履职评价办法》,实行委员履职积分制管理,建立委员履职积分评价档案,更好地调动委员履行政协职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委员履职考评,对少数不履职、不作为的委员要对其劝退,为政协高效履职提供坚实的人才队伍保障。
14、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完善专委会联系指导界别工作、对口联系党政部门制度,组织好专委会活动。整合专委会工作力量,联合开展调研视察。增强专委会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在完成重点课题调研任务的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当前工作部署,研究确定1-2个课题作为专委会调研内容,并与界别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好界别协商。
15、加强政协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协作,突出报道政协工作亮点、履职成效和委员风采,不断扩大政协影响力。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加强政协工作的新举措、新成就。
16、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着力加强政协机关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机关全面考核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训、交流、选拔力度,增添机关工作活力。深化机关效能创新,完善机关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富有特色的文体和公益活动。推进政协委员履职和办公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17、加强政协镇办联络组建设。完善政协镇办联络组组织体系、健全工作网络,进一步拓展人民政协工作空间、延伸工作触角。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镇办政协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加强政协镇办联络组干部培训工作;把握工作重点、突出履职实效,切实做好推进协商民主,助推地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之事;加强工作联动、做好联络服务,既要做好与区政协的联络联系,又要做好对驻地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保证上下联动不断档、委员作用能发挥,扎实把政协工作联络组规范化建设向纵深推进。
18、切实做好帮扶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脱贫攻坚“七查七解决”大走访等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制定规划,强化措施,帮助争取资金、项目扶持,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洪山镇双柏村、乾隆村、七里村的脱贫攻坚帮扶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根据上述职责,政协汉滨区委员会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规格):1、办公室;2、提案和委员联络工作委员办公室;3、文史学习工作委员会办公室;4、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5、教科卫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7、民族宗教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人员编制:政协汉滨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单列编制4名,政协汉滨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共24名编制。其中: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人员编制:政协汉滨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单列编制4名,政协汉滨区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共24名编制。其中: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2668856.07元。含房屋699000元,公务车辆440000元,1529856.07为办公用家具及电器类,无大型器械。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3332141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3332141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93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81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3460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85328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32781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621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332141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321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333214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621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3332141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55877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91408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6218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增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00元,主要用于公车维护及运行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