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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件名称 汉滨区纪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7 14:57
 

一、基本情况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巡察办及10 个派驻纪检组,共22个室部办。共设置编制98名,其中:行政编制98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81人,其中:行政人员75人,工勤6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二、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违反党纪法规和党章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检查并处理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镇、办事处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三)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念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区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五)会同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镇、办事处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室干部的人选;负责区纪委派驻(派出)纪检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主管全区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办事处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七)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办事处负责人,以及由政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负责对监察对象拟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审核,提请本级政府批准后给予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九)承办市纪委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提供坚强保证。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行政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巡察办及10 个派驻纪检组,共22个室部办。经费为财政预算拨付。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纪委共设置编制98名。其中:行政编制98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81人,其中:行政人员75人,工勤6人,离退休人员16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账面固定资产279680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109平方米。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7556500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7556500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5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0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617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901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37500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1212724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干部4人,人员经费和基本公务费有所增加;规范执纪监督而购置设施设备,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7556500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56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75565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1212724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干部4人,人员经费和基本公务费有所增加;规范执纪监督而购置设施设备,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7556500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55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19012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1212724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干部4人,人员经费和基本公务费有所增加;规范执纪监督而购置设施设备,办公经费开支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 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公务用车陕GEV216、陕GAQ717、陕GUN031、陕GSL619、陕GUQ381五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减少30000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区纪委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