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4:59 |
一、基本情况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区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列区委机构序列。现有在职行政工作人员17人,在职事业工作人员4人,退休3人。
二、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其主要职责规定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定全区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各镇办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区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
3.研究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区委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委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镇办之间的职责分工。
4.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制定区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研究、实施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审核区级机关、镇办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区级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内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办理区级机关、镇办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相关手续。
6.研究拟定区级机关各部门和区以下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7.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
9.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发文件中涉及管理体制、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
10.负责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履行情况的绩效评估。
11.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标牌的制作、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2.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建立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覆盖面。
2.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在探索建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相统筹,权利、责任、投入相一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工作中,积极做好相关领域体制机制优化调整工作。
3.深入推进村财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镇办财政审计机构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稳步推进村财审计各项工作,巩固村财监管体制改革成果。
4.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事业单位优化调整和资源配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城乡中小学核编、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在教育、卫计、文化、体育等领域具备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人员编制动态管理办法。
5.推进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优化完善评估指标,进一步规范评估考核程序,组织开展本年度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考核工作。
6.按照控编减编总体要求,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保障重点环节和民生领域机构编制需要,确保全区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基数。
7.推进编制管理规范建设。配套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办法。做好用编用职数审核办理、公务员招录、农村特岗教师招聘、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以及机构调整人员移交等审核工作。继续加强编制管理“五有四统一”标准化建设。做好中文域名注册和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挂标工作。
8.加强机构编制宣传调研。在区级各媒体大力宣传《条例》和《暂行规定》;开展区直部门领导及镇(办)领导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讲座和知识测试。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调研,力争形成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报告。
9.强化实名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审核。完善实有人员基本信息库;推进实名制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逐步实现系统“一网多用”、“共管共用”。完成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分析和资料汇编工作。
10.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将督查与履职评估考核、实名制管理、重大改革、“纳审”巡视等有机结合,围绕重大改革、重点工作、基础管理、执法检查开展督查。认真做好“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11.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做好事业单位法人2017年度报告审核、公示、评估、换证等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三级联审”制度,做好事业单位法人日常登记管理,优化登记管理服务,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公。根据省市安排,适时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加强与教育、卫生主管部门联系沟通,指导其下属事业单位圆满完成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加强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稳步实现“四有四公开”。
12.完成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领工作,做到组织赋码全覆盖。探索建立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社会信用信息部门共享、联合征信、协同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登记信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实地核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
13.加强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和权责运行流程图、公共服务办事流程图动态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4.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注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用好“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和机关各项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
1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干部教育和培养锻炼,建立交流学习锻炼制度,加大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创建学习型机关。鼓励干部善读书、读好书,建设书香机关。积极参加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内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
16.奋力完成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强化系统思维、战略思维,明确任务标杆,突出工作重点,确定突破方向,加大工作创新。制定追赶超越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路线和举措,完成年度追赶超越目标任务。
17.全力抓好其它重点工作。完成关庙镇老龙、皂树2个村当年脱贫摘帽任务;
18.完成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有:
1、政办股
2、行政机构编制股
3、事业机构编制股
4、体制改革股(汉滨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5、管理汉滨区编委监督检查室(副科级行政机构)
6、管理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
五、部门人员情况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督查专员1名,编委监督检查室主任1名。
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主任)1名,副局长1名。内设登记(代码)管理股和评估考核股。
单位现有在职行政工作人员17人,在职事业工作人员4人,退休3人。
根据单位三定方案规定和有关财务制度要求,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本部门财政预算。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169216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8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固定资产购置费。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532082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532082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92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 12387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10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了181734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新调入工作人员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532082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208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3208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2、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929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降温费。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 123877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10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了181734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新调入工作人员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532082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3877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288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了181734元,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新调入工作人员4人,增加了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现行区财政预算编制要求,2018年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我办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7年比无变化。
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说明:1、本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活动经费;2、因本单位已经实行车改政策,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3、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在开展一般公务活动时不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