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1-23 11:26 |
汉区招字〔2019〕1号
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汉住建字【2018】450号《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汉住建字【2018】451号《汉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前核查和标后稽查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法定监管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陕建发〔2015〕226号等文件规定,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查、彻查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等逃避行业行政监督的行为。
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脱离监管的,我办如实向主管局汇报,招标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核查后将材料报送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理。
二、优化招标备案程序
切实落实“放管服”精神,严格按照汉滨区住建局《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精简施工许可证(含质量安全监督)
审批前置要件、优化办理程序的通知》、《汉滨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后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汉区招字〔2018〕19号)实施。
按照《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陕建发〔2015〕226号第十条:“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工程(立项、规划、招标内容等)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三)工程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满足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区住建局政务大厅办理建设项目报建申请需提供的文件:“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5、施工现场图片。”
我办在优化营商环境时将报建申请需提供的文件中已经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项目计划文件,不再要求在办理招标备案前期文件中重复提供,只要求提供报建表即可,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汇编》中招标前期文件中仍需要具备项目计划文件、规划文件。
实行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其备案文件容缺制度,进行告知承诺,容缺内容必须在核发中标通知书前提供,未按时提供容缺内容的招标人,中标通知书不予备案并暂停受理该招标人所在单位的招投标活动备案业务。
在文件备案时,文件中如有违法违规条款,不予备案并在《业务经办单》中书面告知。
三、开展标前核查工作
标前招标人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已经在建的核查,采取拟建项目施工现场现状照片公示、招标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整个招标活动期内均为举报有效期,我办受理举报后的核查工作。举报工程项目已在建的,我办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自受理举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安排两名具有执法资格的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2、取得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立即暂停已发布的招标项目;
3、将收集到的有关证据、材料报送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统一监管规则
1、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办法》陕建发〔2015〕226号等文件规定的招投标程序和评标办法开展工作。
2、我办工作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与评标专家接触和交谈,确需进入评标室登录与评标有关信息系统的,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陪同。
3、继续加强监管,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绝不姑息,一律报送至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继续加强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管理及区招标办工作人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运用“陕西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诚信动态考核办法”和信用评价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
每个项目评审前,由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发放“陕西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诚信动态考核办法”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评标行为记录表 ”,如实记录评标专家的每一次评审工作。
招投标活动参与相关人员填写“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过程廉政执法信用评价表”、“汉滨城乡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服务过程信用评价表”、“代理公司信用评价表”。
利用电子化评审开展评标工作。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启用“招投标资格审查电子化评审系统”和“技术标电子化评审系统”,避免招投标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干扰。
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在随机抽取的项目中仔细梳理有无投诉,对投诉人过多的项目再次进行核查。
汉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