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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汉滨区第一轮巡察公告

文件名称 2019年汉滨区第一轮巡察公告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09 07:54

按照《十五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和2019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依据《安康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9年3月底开始6月下旬,利用3个月时间实施2019年第一轮巡察工作,依据巡察方案要求,具体受理以下十四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常规巡察

1.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党章、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2.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坚定理想信念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情况,以及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政策情况。

3.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执行组织制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情况。

4.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情况;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及工作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庸懒散漫虚”和“为政不为”等问题。

5.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情况。

6.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查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干扰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

7.聚焦全区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着力发现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着力发现“赵健案”以案促改、“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中思想不重视、措施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二)专项巡察

1.扶贫领域巡察

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以下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3)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敷衍应付和虚假“摘帽”等问题。

4)对中省市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专题调研、专项审计、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发现和曝光的扶贫领域问题整改不力、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上级交办、批转的扶贫领域信访件、群众诉求、问题线索处置不力等问题。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察

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以下问题:

1)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乱开乱采、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破坏社会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流氓势力;团伙赌博、非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

2)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3)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态度消极暧昧,对扫黑除恶工作不积极、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对黑恶势力不调查、不处理,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区委第巡察组负责巡察区政府办。邮政信箱:汉滨区黄沟路3号区纪委监委(转区委第巡察组收),举报电话1777297500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www.714386848@qq.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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