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水利局关于汉滨区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的公示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28 17:13 |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各级主体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高效运行。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供水工程“量化赋权”改革工作的通知》(陕水供发﹝2018﹞18号)、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的通知(陕水供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际,建立“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体系,确保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现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汉滨区水利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