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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举行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分红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业务培训会

时间:2019-07-29 08:33  作者:陈善刚源自:区扶贫办

7月26日,汉滨区对2019年已实施的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分红,同时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政策业务知识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业务能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区委常委、副区长荆钟出席会议并讲话。


分红会上,区扶贫开发公司、资产运营公司宣读了2019年度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分红方案,部分股东代表作了发言,现场对23位股东代表举行了分红发放仪式。随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就《汉滨区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汉滨区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汉滨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考核办法》进行了专项培训。



      据了解,纳入2019年分红入股资金的范围为2017年12月——2018年7月入股汉滨区资产运营公司实施的异地置业、光伏、产业联盟等扶贫项目资金。分红对象为2017年12月5日——2018年7月区脱贫办下达的项目资金且己与资产运营公司签订了《汉滨区贫困村资产收益入股协议书》的贫困村,共涉及入股贫困村98个。分红标准及金额是按照入股金额的确6%进行分红,其中异地置业402万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入股分红90.54万元;产业联盟扶贫项目入股分红120万元。分红流程,统一由区资产运营公司将分红资金拨付到各村财镇代管账户;村(社区)提取或留存规定的金额后,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方式兑现到贫困户。

会议充分总结了2017年以来,汉滨区抢抓脱贫攻坚机遇,进一步充实、丰富、完善“党支部+X+贫困户”发展模式和“村有四式、户有八法”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从涉农整合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设立村级集体产业引导资金(深度贫困村贫困户2万元/户,一般贫困村贫困户1万元/户),按照“区级统筹、镇办实施、村级所有、企业使用、收益固定、贫困户受益”的要求,坚持村集体所有权、企业经营权、群众收益权“三权分置”原则,将产业引导资金折股量化投入到光伏发电、异地置业、产业联盟等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中,由区扶贫公司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经营、管理,并将全部资产收益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分红。


目前,全区入股资金累计达到2.8亿元,其中异地置业1.7亿元,光伏电站0.4亿元、资产租赁0.05亿元、社区工厂0.1亿元、股权投入0.4亿元、产业联盟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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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四式八法”资产收益不断深化拓展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逐渐从根本上破解了村党支部软弱涣散、产业发展动力不强、村集体经济有名无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风险大等突出问题。各镇办要充分肯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取得的明显成效;要全力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向纵深化发展,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村级集体扶持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强化村集体经济监督考核。要全面夯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各方责任,一要凝聚工作合力;二要狠抓工作落实;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四要严守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