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9年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项目公示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2月0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9-09 17:09 |
根据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残联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项目指南的通知》(汉区残字〔2019〕42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省残联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项目公示如下:
一、扶持范围
具有陕西省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视力残疾人,在当地县级(市、区)残联备案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通过年检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
二、扶持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按照本项目指南给予扶持。
(一) 盲人按摩机构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保健按摩机构名称中必须冠以“盲人保健按摩”字样;
(二)经营一年以上且与盲人从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从业人员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给予从业人员不低于1000元的现金社保补贴(从当年申报算起);
(三)所有从业人员应持有身份证、残疾人证(视力残疾)、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合格证);
(四)经营场所应符合工商、卫生、消防、治安等行业规定;
三、扶持标准
(一)开办费补贴
1.当年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保健按摩机构,经营面积在30平米以下,安置盲人3人(含3人)以下,可获得一次性开办补助费10000元;
2.经营面积在30平米(不含30平米)以上,安置盲人4人(含4人)以上,可获得一次性开办补助费20000元。
(二)经营补贴
1.经营一年以上,面积在30平米(含30平米)以下,每安置一名盲人就业,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资金补贴;
2.经营一年以上,面积在30-60平米(含60平米)每安置一名盲人就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资金补贴;
3.对经营一年以上,面积在60平米(不含60平米)以上,安置盲人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摩机构,每安置一名盲人就业,一次性给予6000元的资金补贴;
4.根据其安置盲人数和经营状况综合研判,一次性每个盲人按摩机构享受经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四、上报时间
请各镇办于3月25日前将项目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报送区残联就业服务所,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时间
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8日,监督电话:3213833 。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