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9〕131号 有效期五年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0-24 09:40 |
汉政办发〔2019〕13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和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和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一)明确牵头责任。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一步理顺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要加强统筹安排,依据中省市有关要求和重点工作,结合省市绩效评估指标、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府组成部门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中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三)强化镇办责任。各镇办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本行政机关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各部门、各镇办要于2019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办(附件2),联系人:张宁,电话:13991538839,QQ:919242582)。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调整汉滨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可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二)建立专项工作分工协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政务公开实践活动等专项工作,建立由区政府办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集中力量、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三)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借鉴省市近年来的成功做法,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日常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评估结果公开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政务公开保障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适应改革新要求,发展新形势、工作新需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共同建立“对上衔接流畅、对内分工明确、左右联动有序”的新机制新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工作新格局。
(二)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政务公开实践活动、政务公开第三方绩效评估所需经费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及其他平台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加大其分值权重。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1.汉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6日印发
附件1:
汉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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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 |
主 动 公 开 |
会议公开 |
公众参与 |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并抓好落实。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结果公开 |
对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及时公开(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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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预 公开 |
意见征集及反馈 |
出台和调整相关宏观政策时,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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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开 |
重要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公开 |
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区发改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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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审计公开 |
对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问责情况进行公开。 |
区政府办,区审计局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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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 |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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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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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公开 |
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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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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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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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 |
公开时效性 |
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 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
区司法局 |
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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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 |
栏目设置和办理情况公开 |
设置建议、提案公开栏目并按规定予以公开。 |
区政府办 |
区级各部门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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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
主 动 公 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公开 |
通过本级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按规定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区财政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信息公开 |
按规定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资金管理信息、竣工等有关信息。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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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
按规定公开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PPP 项目领域、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等领域相关信息。 |
区发改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相关部门(住建、交通、自然资源、财政局、卫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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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
按规定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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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相关部门(民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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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攻坚战 信息公开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等方面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区政府办 |
区级相关部门(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城市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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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方面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区扶贫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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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防治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
区生态 环境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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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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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相关部门(人社、教体、卫健、民政、文广旅游、自然资源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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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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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
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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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解 读 回 应 参 与 |
政策 解读 |
解读形式,内容、时效 |
多样化解读 |
运用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专业性较强的政策,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准确、权威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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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主要负责人解读 |
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 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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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完整 |
解读内容完整(包括解读政策的背景依 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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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解读 |
以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新动能、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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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 回应 |
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解读时效和机制建立 |
建立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制并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在 48 小时内予以回应)。 |
区委网信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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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舆情 |
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出台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进行研判。 |
区委网信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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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做好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以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方面的舆情监测、研判、回应。 |
区委网信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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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 参与 |
开展政务咨询和调查征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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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站开设“政务咨询”栏目,做好政务咨询工作。 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开展调查活动。提供调查统计分析结果。 |
区政府办、区统计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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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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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
区政府办 |
团区委,区财政局等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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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 |
制度建立 与落实 |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制度。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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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服 务 公 开 |
放管服” 改革信息公开 |
“放管服” 改革新任务新举措 |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集中公开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工作的信息。 |
区发改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 双随机, 一公开” |
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中国(陕西)“双随机检查结果公开专栏”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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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
在行政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陕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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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清理减并 |
公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等办理指南要素。 |
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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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公开 |
服务事项公开 |
对本级政府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办理材料格式要求明确。 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 |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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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开(一窗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服务、政务热线电话建设运行情况) |
“一窗”分类受理达到 70%以上,发布“网上办”清单,且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申请率不低于 70%。发布“一次办”或“最多跑一次”清单,且包含的高频事项不少于 100 个。定期更新办事统计数据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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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平 台 建 设 |
政府网站 |
内容保障机制建设 |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协调联动、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等保障机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互动诉求的响应处理、搜索功能的优化创新等情况;加强审核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准确、服务实用好用。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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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功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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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及办事服务功能。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网站文件资料库、有关栏目内容关联融合,能通过目录检索到具体信息,方便公众查找。网站头部标识区醒目提供实时可用的全网站搜索功能入口;搜索结果实现分类展现(如按照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进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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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约整合 |
政府网站需要新建、整合、改版、迁移备案 的,严格履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中明确的报批程序。按要求完成所辖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情况。本级政府组织、分步实施所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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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管理 |
制定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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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 |
管理机制 |
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建立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有序开展互动回应;建立协同机制,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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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及更新情况 |
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本级政府政务新媒体链接,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内容及时更新。 |
区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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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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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制度建设与组织保障 |
组织保障 |
队伍 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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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各单位确定一位政府领导分管,并在网站上公开其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和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设置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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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保障 |
纳入财政预算 |
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面的人员培训、会议组织、信息采编、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以及其他平台建设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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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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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考核 |
纳入考核及分值权重 |
将政务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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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考核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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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
落实 情况 |
信息公开制度 |
修订完善、及时更新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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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
修订完善、及时更新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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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目录 |
修订完善、及时更新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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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在本单位网站以专栏形式集中展示本级政府、本行政区域内县(区)级政府及市级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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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成果推广情况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成果应用情况 |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成果应用情况 |
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
区政府办 |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级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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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人 员 |
姓 名 |
职 务 |
手 机 |
QQ号 |
备 注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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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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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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