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对城东新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专项债券项目相关信息的披露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05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6-29 10:29 |
关于对城东新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专项债券项目相关信息的披露
根据《汉滨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专项债券存续期内项目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城东新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专项债券项目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汉滨区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已列入2018年陕西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第四批)项目计划(陕建发[2018]147号)批复。该项目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城东新区范围内,四至范围为:东至大庙山;南至徐庄、后堰、王湾交界;西至207省道;北至汉江南岸。涉及征收立石、兰沟、双村村以及徐庄、邹坡部分房屋。
1、拆迁改造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征收改造范围内共涉及被征收户房屋共1500套4219人。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202679.4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300.4平方米、砖混结构178156平方米、砖木结构8707.2平方米、土木结构4343.8平方米,石木结构11172平方米)。拆迁房屋占地面积452亩,征收范围土地约2301亩。全部为集体土地。根据被征收人的意见,本项目采取(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的安置方式,其中:150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1350户被征收人选择新建安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棚改安置区。棚改安置小区规划两个安置点,分别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城东新区张滩镇和石梯镇两个区域内建设。建设期限为3年。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86043 ㎡(约合12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18894 ㎡,安置区建筑面积199611㎡。陕西汉滨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汉滨区城东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张滩、石梯征收安置组作为征收实施主体。
二、截止2019年6月底项目进展情况
(一)截止2019年6月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和2019年3月21日,区住建局分两次已将2018年棚改专项收益债券资金1.5亿元,转入区城投公司。截至目前,专项债券资金已拨付汉滨区城东新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及环境保障张滩镇征收安置组房屋土地征收款5000万元、支付东湖蓬灜安置区规划、设计等费用200万元,以及支付可研报告编制费用、环评费用51万元。
(二)截止2019年6月底专项债券对应项目建设进度及运营情况。
该项目已完成了住户摸底调查、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土地预审批复、选址意见书、环评预审批复、安置补偿方案批复等前期资料手续,截至目前,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正在稳步按计划实施推进中。共完成签定拆迁协议137户,已完成拆迁99户。石梯、张滩征收安置组已完成587户棚改拆迁户房屋预征收协议。
项目安置西区(东湖蓬瀛小区)建设已经完成了项目建议书批复、安置区勘测定界报告、用地预审意见、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勘察规划设计招投标等手续,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初稿且通过区级专家评审,待市规委会审批通过后即可开工建设。
(三)截止2019年6月底专项债券项目还未有收益情况。
三、影响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的重大事项
由于城东新区总体规划正在修改审查阶段,市规委会暂未批复,东湖蓬灜安置小区建设选址、规划手续无法办理,后续环评批复、洪涝灾害评估、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岩土工程勘察、单体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消防、人防审查、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均无法办理。造成安置小区无法开工建设。同时,石梯、张滩征收安置组虽已完成587户棚改拆迁户房屋预征收协议,但因棚改安置房无法动工,导致实际征地拆迁进度缓慢。
陕西汉滨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