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食品连着民生,食品安全关乎民情。汉滨区建民市场监督管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防控,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夯实监管基础,织紧监管网络,严打违法行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护着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9月8日,建民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单,关于消费者黄某与同事9月5日19点在汉滨区黄沟路某餐饮店接受餐饮服务时,在就餐过程发现食物中存在“蛆虫”的案情后,立即组织精干执法力量,迅速到达第一现场对消费者反映的案情展开了调查。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存在未按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相关凭证情况及食品原材料存储间食品原材料堆放杂乱的现象,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针对该店涉嫌向消费者提供混有异物食品案情,为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照消费者及经营者提供的消费者曾携带其他餐饮店购买食品到该店内食用情况,经请示区局批准后,执法人员跨辖区对位于汉滨区解放路某餐饮店进行了调查,检查了该店食品原材料,提取了该店9月5日当日销售与案件相关的食品销售小票,期间分别对经营者、消费者进行调查,了解相关消费者在该店购买食品携带进入被投诉人店内食用的事实,通过调查,执法人员排除了消费者餐具内出现异物源为解放路某餐饮店的事实。
经历一周紧锣密鼓的调查,建民市场监管所提取相关证据20余份,检查相关餐饮单位2户,检查食品、食品原材料30余批次,确定了黄沟路某餐饮店向消费者提供混有异物食品违法事实,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在随后的案件回访过程中,本案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完善了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了相关凭证,并对食品储存间进行了整改,达到到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通过该案的快速反应,快速办结,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充分体现了建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让“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真正落地生根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