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招募汉滨区电子商务仓储分包债权合作企业的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1-07 11:19 |
经区政府同意,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面向全区招募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创建项目的仓储分包债权合作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式
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投资方以债权投入、资金定向使用、固定收益的方式,注入受资企业(招募的合作企业)。
(本公告所称债权,仅指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给合作相对人所形成的债权)。
二、合作内容
受资企业须按要求承建我区农村电商仓储分包中心(在2019年12月20日前建成区仓储、分包,满足电商企业网购网销产品集中存放管理和对镇村网点的中转需要)。
三、相关条件
1.受资企业须属于在汉滨辖区工商注册并正常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2.受资企业须属于本区内商贸企业,须具备有仓储、分包,代发物流快递和仓储经营团队及经验。
3.受资企业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三年来信用无不良记录。
四、招募流程
1.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依据汉滨区人民政府2019(第八十一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确定事项相关要求,通过汉滨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2.具有合作愿望的企业向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相关具体要求,组织制定并递交《汉滨区电子商务仓储分包债权合作投资计划书》,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 21日前。
3.报名截止后,在汉滨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督下,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报名企业所申报的资料进行调查、论证和投资调查、评审,最终优选一家企业作为合作对象,报区政府审定。
五、有关事项
有报名意向的企业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前的工作日的8时至12时、14时至18时致电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询问相关事宜,联系电话方女士:15929583949,领取《汉滨区电子商务仓储分包债权合作投资计划书》范本。
安康市汉滨区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