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区人社函〔2015〕129号 签发人:杨大怀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号建议的复函
李支万代表:
您在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弥补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汉滨卫生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关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年度增人计划制度,及时做好镇办卫生院人员计划申报工作。自2012年起,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省、市人社部门实行了增人计划申报制度,各县区必须在省人社厅批复的年度增人计划内,实施公开招聘、流动调配等工作。2015年2月,我局会同区卫生局根据镇办卫生院编制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增人计划152名,其中镇办卫生院50名。
二、严密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及时为镇办卫生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一是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之规定。2010年至2013年,我区共与16名被医学院录取的考生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目前,2010年签约的5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已经毕业并报到,我局将会同区卫生局,根据镇办卫生院学科专业需求,将其安置到各卫生院工作。二是认真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3年来,通过振兴计划的实施,省人社厅从全省的应届毕业生中共为我区镇办卫生院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生23名,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三是及时请示汇报,推进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2013年底,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该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的管理权限进一步明确,规定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平招聘工作,各县区仅负责计划申报工作;同时,该通知也明确紧缺人才招聘的有关要求,凡通过市人社局核准的紧缺人才招聘,可由各县区单独组织,且可适当放宽招聘与应聘人员的比例。2015年,根据年初确定的年度增人计划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目前我区已申报75名基层卫生院专业人才招聘计划,待全市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申报计划涉及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护理等7个专业,同时也提出适当放宽岗位设置条件建议,鼓励具有执业资格人员踊跃报考:其中对具有职业资格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具有护理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放宽至中专以上。
三、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全区卫生专业人才的流动调配工作。按照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的有关规定,近年来,区人社、编制和卫生局认真履行工作责任,对区内卫生医疗机构因工作需要而提出的流动申请,经编制和岗位身份审核后,均及时提交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确保了工作人员合理流动,做到了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二是完善手续,畅通出口。针对全区各医疗机构出现的擅自脱岗和长期旷工等问题,区人社、卫生部门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关于辞职辞聘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医院加强日常管理,完善考勤制度,对长期离岗和无故旷工人员,应按规定予以辞聘。三年来,区卫生、人社部门共审批或备案各用人单位做出的辞职辞退决定36份(镇办卫生院16份),并及时会同编办、财政局办理了下编和核销工资账户等手续,有效确保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稳定。
四、加强继续教育,提升人才素质。根据《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关于教育资助的有关规定,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成人教育,享受报销学费政策优惠。自项目实施以来,我区镇办卫生院共有107名在职人员通过在职学习相继取得本科学历,提升了自身素质。在教育资助项目实施的同时,人社、卫生部门还通过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参加省级培训和在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对镇办卫生院人员进行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李支万代表,十分感谢您对人社工作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视和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真诚欢迎您一如既往的监督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地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改进工作方式,更新工作方法,促进我区人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征询意见表。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