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发放残疾证的建议

题目 关于规范发放残疾证的建议
领协代表 张诗春 所属代表团 第五代表团
正文

关于规范发放残疾证的建议

 

    残疾证本身就是对残疾人的残疾情况的一个证明。近年来,党高度重视残疾事业,特别关注弱势群体,同时对三级以上残疾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这样一来,就有不少人投机抢办残疾证,找熟人办,花钱办,使残疾人比例不断上升。残疾证发放范围扩大,导致残疾人的生活补助难以兑现: 2012年,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范围是从三级以上100%发,2013年就变为80%,2014年则变为50%,使一半持证人领不到补助,上访不断,意见很大,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安定因素。

为此,建议对以前发放的残疾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整改,重新设定,对后期办证要严格把关,使真正的残疾人员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

回复

                                          类型:B

 

 

 

 

                                     签发人:方顺平

汉区残函字[2015]12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复函

 

张诗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放残疾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残疾类别分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多重7类残疾,残疾等级分为14级。据2006年汉滨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汉滨区残疾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7.2%,残疾人总数为7万人。截至目前,累计办证4.2万本。

按照省市残联关于换发二代残疾证的总体安排,第一代残疾证于2009101作废,从2009101日起,全面换发第二代残疾证。区残联面对残疾人分布地域广,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任务重。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区成立了开展换发第二代残疾证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残疾人等级评定委员会,制定了《汉滨区换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方案》,选定区第一医院、博爱和安宁精神病医院为指定评定机构,选聘多名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医师组建残疾评定组,落实经费和设备,公开办证流程,明确目测、受理、评定、图像信息采集、录入上传、初审填发、复审批准、发放备案等岗位责任,按照《方案》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核发工作。

 2010年,省、市残联要求加快办证速度,把办证工作列入考核,确定任务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区残联克服困难,增添设备,抽调人员组成换发残疾人证的工作组,深入乡镇开展集中换发残疾人证工作,加快了办证进度,极大地解决了残疾人办证难问题,但同时也出现了把关不严、等级不符等现象。为此,我们进一步规范了办证的管理工作:一是停止到镇(办)集中办证(现办证放在区政务大厅),坚持指定医院评定;二是从严把评残关入手,区残联和定点医院、鉴定医生签订委托鉴定协议及鉴定责任书,明确鉴定责任,由定点医院全权负责残疾等级鉴定工作;三是实行专人办证负责制,办证人员从拿到定点医院出具的残疾等级鉴定表开始录入到发证负责到底;四是实行办证工作责任制和领导问责制,对弄虚作假、办假证人情证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做好资料档案管理,纸质资料定期装订成册入档,做到有据可查;六是对办证情况不实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和群众不论何种形式反映的办证情况不符者,及时派人核查,发出《汉滨区残疾人证复核通知书》,要求通知对象在接到通知的20天内到指定医院复核,逾期且无正当理由者,注销残疾人证。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征询意见表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8月14